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司法局主要担负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监狱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国家司法考试等职能。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司法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福城公证处2个直属机构,管理桂阳监狱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郴州市司法局行政编制58人,事业编制3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55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共计10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1933.96万元,其他收入36.01万元,总收入1969.9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156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72万元,项目支出257.16万元 ,其他资金支出48.8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决算1259.72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024.14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2、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2万元,支出32.4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40%,其中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7.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0.58%,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购置1辆公务用车,价值21.62万元(含购置税、上牌费等)。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76万元。主要为退休费、离休费、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4、资本性支出18.58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以及公务用车购置。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257.16万元,其中,普法专项经费95.52万元,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3.96万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8.79万元,法律援助7.89万元,司法鉴定2.35万元,五位退休人员工资3.56万元,律师进社区工作经费9.00万元,法治郴州日常运行经费60万元,司法考试经费10.34万元,人民监督员6.16万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经费12.56万元,其余为中省转移支付及补助支出。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其他资金支出48.84万元,其中非项目支出7.21万元,项目支出41.6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办案补助19.2万元,其余为中省转移支付及补助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合计3121.98万元,负债合计68.77万元,净资产合计3053.21万元。我局计划财务装备科负责固定资产的申报、购买、登记和处置。购买固定资产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明确购买资产的原因、数量和用途,经领导审批后交计财装备科,计财装备科履行政府购买手续按规定流程购买,经验货后送达资产申报人。同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及资产系统,并将资产发票进行入账处理。我局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对本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普法专项经费及法治郴州日常运行经费:2018年1-12月,全市组织开展宪法讲座2354场次,发放宣传学习读本25.6万册。组织全市近11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学时完成率达100%,参考率达99.62%,合格率达99.18%;组织230名市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成员参加全省学法普法闭卷考试抽考,合格率100%。提档升级普法载体。在郴州电视台、《郴州日报》分别开设“今晚八点·法治郴州”普法节目和“司法行政 普法惠民”普法专栏;全市举办宣传活动115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280余幅(条),接受法律咨询23万余人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周活动,推荐9名青少年参加全省100名“最美守法少年”评选活动。
2、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 2018年1-12月全市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173件,调解成功率达98.2%。为保障北湖市场、马家坪市场近4000商户的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矛盾纠纷调解组,安排109名骨干律师每天轮流坐班,为群众提供合同解答、搬迁政策等法律咨询服务。纵向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2801个,横向建立了20多类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63个,环向建立了省市县边界纠纷联合人民调解组织12个。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截至2018年底,我市在矫人员2245人。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深化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情暖高强 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1-12月,开展个别谈话教育8665人次,心理辅导5886余人次,组织社区服务18127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393人次,指导就业就学591人次。
4、法律援助。全市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县)11个,工作站(乡镇、街道)161个、工作点(村、社区)2345个,建成率均达到100%,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成。在省司法厅的如法网登记“法润三湘”法律服务志愿点27516个,组织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覆盖了贫困地区。2018年1-2月份,市司法局就组织力量深入到了市城区的九龙湾、金科城工地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1-12月,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96件,接受法律援助咨询8546人次,接待农民工讨薪咨询526次。
5、司法鉴定。2018年1-12月,13家鉴定机构共申报26项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能力验证项目,全市13家司法鉴定所办理司法鉴定业务7668件。组织开展全市13家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改。1-12月,共妥善调查处理各类投诉8起,其中处理省司法厅转办件2件。
6、律师进社区工作经费。全面推行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9月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已经实现全覆盖,全市建成服务点2362个。
7、司法考试经费。2018年我市司法考试报名人数达1029人,司法考试组考工作实现了考务工作“零差错”、安全事故“零发生”、违纪举报“零记录”的目标。
8、人民监督员经费。组织开展全市人民监督员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人民监督员履职考核。1-12月,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组织84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理的28起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9、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经费。市本级出台了相关文件,并每周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接访中心安排律师值班。2018年,市本级律师共值班256天,接待咨询510起,化解矛盾231起,参与案件评析2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公用经费不足。综合我局近几年的预算批复及决算情况来看,公用经费不足且缺口较大。建议市财政局能适当提高我局公用经费标准,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3、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须进一步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预算法学习培训。
郴州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