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卜里坪村拆迁安置用地土方工程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苏发改【2015】75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苏仙区拆迁安置指挥部卜里坪项目区协调组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卜里坪村拆迁安置用地土方工程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卜里坪村规划占地面积128亩。
2.3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2.5 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6 招标范围: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卜里坪村拆迁安置用地土方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卜里坪村:贰佰伍拾捌万伍仟壹佰柒拾肆元捌角伍分(¥2585174.85元)(最终预、决算按照湘建价【2016】72号文执行,以财政评审和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具有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本单位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并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及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分别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开具的账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如下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行:光大银行郴州分行
账户名: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账 号:7918 0188 0000 73471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XX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XX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请从2016 年 06 月 08 日~2016 年 06 月 12 日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在现场踏勘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2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郴建发[2014]71号)中综合评估法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7.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216122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的投标人于2016年 06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到苏仙区规划分局大门口集合,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亲自到场参加)进行踏勘现场,逾期到达踏勘地点或不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交通工具、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仙区拆迁安置指挥部卜里坪项目区协调组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
联 系 人:范国强
电 话:139757011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旁
专职人员:钟玲新(2607)黄丽云(2606)
电 话:18273568139/0735-8888133(传真)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曾维丰、欧捷
联系电话:0735-215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