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刚过,郴州市纪委印发郴纪〔2014〕1号文件—《关于印发<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启动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公款送礼、“庸懒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周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文件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各项要求,全力支持工作开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龚凤祥亲自研究,周密部署,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用“一把手”的力量推动工作开展。有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强化责任单位责任。市纪委立即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承办室和责任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上报市纪委,使责任到人到岗,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各单位责任。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部署工作、组织协调、参与整改和解决问题,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 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郴州日报》连续刊登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郴州电视台、郴州广播电台等市级媒体对文件精神进行连续全方位报道。同时,市纪委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文件下发后要通过会议、文件、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对文件内容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内容的知晓率,市纪委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营造出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 强化检查考核。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市纪委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网址、电话和邮箱,全天候受理群众投诉,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适时组织力量,结合两节期间纪律要求,对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者,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力。加大日常考核力度,要求各地各单位查处的典型问题应及时上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其作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评估依据,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郴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