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13] 11号
北湖区、苏仙区统计局,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市统计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郴政办发[2011]55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在地统计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54号)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制定了《2013年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统计局
2013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1 2013年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2 2013年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