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强调全市要从十个方面加大对建筑企业支持奖励政策,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和行业监管;文件指出各有关证照部门要切实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达到条件建筑企业的申报入统工作。
据悉,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与统计部门的一篇调研报告有密切关系。
原因是这样的,今年2月26日,郴州市统计局在《郴州统计简报》第8期上刊登了《培育本土建筑企业竞争力,壮大郴州建筑产业》的分析文章,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同志阅后批示:“请志伟、怀舟同志及市住建局研究,支持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市住建局收悉批示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和部门研究支持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支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汇报材料于5月25日上报了市政府。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同志阅后再次批示:“同意,请市住建局牵头结合新型城镇化重大机遇,营改增改革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市住建局按照市长的批示,在充分调研并借鉴有关省市的成功经验上,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市政府随后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了广泛讨论并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