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环境监测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市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辆尾气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按照国家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呈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承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参与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和计划;参与本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及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检测技术仲裁和环境标志认证及其它有关资质性认证的技术性工作、环境保护产品规定认定技术检测;组织和协调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工作,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考核;组织开展野外监测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技术研究工作,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898.35万元
(二)支出预算898.35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241.26万元;
2、项目支出657.0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 284.26万元;
(二)项目支出 104万元。
四、本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75万元,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加47%。变化原因:本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点位增加至167个,本市环境监测业务大量增加,需开展野外监测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等业务相应增加,加之车辆老化,油耗和维修费用增加;上级来郴业务指导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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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环境监测站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表1、2、3、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