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科党组﹝2016﹞9号
郴州市科技局
2016年度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郴州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主题活动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局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给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服务科技发展为主题,以监督问责、评议问效和民意问廉为抓手,以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庸懒散”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干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确保我局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执行力不断加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要岗位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岗位监督评议工作。
组 长: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李罗丝
常务副组长:市科技局局长、科技规划与监督科分管领导窦志杰
副组长: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组长张玉琼
成立重要岗位评议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协调联络督促落实重要岗位监督评议相关工作。
组 长: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组长张玉琼
成 员: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江婷
三、监督评议对象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监督科
科 长:黄毅
副科长:王丹
四、监督评议内容
(一)执行能力。自觉维护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高效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科学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的综合协调,有效落实科技经费监督管理、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要具有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压力面前守原则、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
(二)服务质量。要主动、热情、文明、规范地为全市企业提供优质科技服务,坚决杜绝对来办事的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三)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阳光化操作
(四)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杜绝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五、评议方法及步骤
评议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组织实施、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8日—7月15日)
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7月8日召开了局系统监督评议重要岗位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对《关于印发<郴州市2016年度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纪发﹝2016﹞4号文件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了我局重要岗位评议工作。将《郴州市科技局2016年度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实施方案》上传局网站,积极宣传监督评议工作,并要求各科室及归口、所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落实,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要求评议对象建立管理服务台账,每月4号前将上月台账报局纪检监察室,5号上报市作风办。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5日-10月31日)
1.信息公示、意见收集(7月15日-31日)。评议对象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评议内容要求,结合科室工作职能、履职要求、作风建设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晒出年度相关工作目标和标准。评议对象要在局办公楼二楼醒目位置设置专栏,于7月30号前将岗位负责人的简介、岗位职责、政风行风建设服务承诺、监督投诉信箱、电话等在专栏公示,同时将上述内容上传局网站对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2.自查自纠、剖析整改(8月1日—31日)。评议对象对照评议内容和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剖析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于8月30日前形成自查剖析整改报告报监察室。
3.日常督查、健全机制(9月1日—10月30)。监察室结合日常督查,主要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专项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评议对象进行监督。评议对象对照反馈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进行整改,对重复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制度方面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加以完善。
(三)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
市纪委监察局、市作风办在全市范围内确定2至3个2016年度重要岗位集中评议对象。被抽选为年度重要岗位集中评议对象的须参加以下三项评议。
1.单位评议。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议,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具体评议时间由市纪委、市作风办统一安排。
2.民意调查。评议对象将本年度管理服务台账报市作风办,台账须列明本岗位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的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服务内容等。市作风办随机选取部分服务对象进行民意调查。
3.现场评议。根据市纪委监察室、市作风办的安排部署,由市级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组成评议组,现场结合集中评议对象述职述廉及承诺完成情况,面对面地进行现场评议。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至25日)
评议对象要认真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评议对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个整改、逐个销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监督评议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评议对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及时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评议对象提高认识,虚心接受评议,不断改进工作,营造局系统人人关心、大家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统筹兼顾,务求评议实效。参评科室要把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作风大提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查找问题、整改落实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总结群众关心和评议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边评边改,以评促建,并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严守工作纪律,坚持真评真改。要摆正心态,正确对待评议活动,以评议促工作,不得故意掩盖问题,不得故意掩盖问题,不得组织干部职工或群众编造事实、影响测评结果,保证评议工作健康开展。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