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中心2002年1月成立,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市本级(含北湖、苏仙区)国有土地储备的法定主体,负责市本级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并承担市政府确定区域的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我中心分设三个科室:计划收购科、储备管理科、财务科,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2017年末实有职工人数15人,其中:在职在岗11人,退休4人。
(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合计185.59万元,本评价为决算涵盖的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度基本支出185.59万元,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5.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35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4.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3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3.86万元,较上年相比,下降了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3.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35万元。
(二)项目支出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7年我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该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于年末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理、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完成新增建设用地储备任务。完成郴州市2017年第一批次、郴州市2017年第二批次和宏发仓储、铁海联运置换等项目土地征转报批工作,完成郴州市2016年第三批次、2017年第一批次、宏发仓储和湘粮粮食产业物流项目422.9亩土地征转“取卷”,为年度计划新征土地储备数的269%;完成锦兴幕墙等项目土地收购(回)4宗、面积33.1亩。
2、以储备土地供应为重点。全年完成中心自行管理的储备土地出让4宗、划拨土地1宗,土地面积101亩,成交金额9295万元。一是积极推介储备土地。对存量土地进行清查,编制2017年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前期开发计划和管护计划。为适应市场需求,今年7月将自行管理的储备土地18宗面积1358亩,编成《储备土地推介手册》,向意向需求者发放,并同步在市局网上公布。平常注重收集、关注意向用地者需求信息,组织意向用地者进行现场勘察,介绍宗地信息。全年共组织“看地”20(批)次。二是抓紧形成“净地”供应条件。土地储备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紧紧围绕“净地供应”“计划供应”这个重点展开,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积极推进梨树山东区的房屋拆迁、清场;完成华康小区项目的征地补偿和“清表”工作;主动配合完成兴城小学用地红线内的房屋拆迁,确保该学校的按期开工建设。全年配合签订各类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协议94份,拆迁房屋37栋,支付土地补偿1380.2931万元,完成土地储备开发项目8个,支付开发费用5624万元。三是及时完成储备土地的出库审核,保证监管系统数据实时、连续。及时做好市本级储备土地供地出库审核工作,申请供地规划条件57宗,办理出库54宗,实现储备土地供应37宗。
3、下大力气保证资金需求。组织编制《2017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并按规定报送市局和市财政审核、审定,为推进“土地储备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政策的贯彻落实迈出了第一步。做实政策已经确定的成本返还、债券置换等资金保障渠道,确保了市重点项目、拆迁安置所需资金和到期存量贷款的及时偿还;促成市政府专题研究土地储备资金保障问题;尝试土地储备基金的建立及运作机制。全年,土地储备资金收入13674.29万元,支出20163.94万元,偿还银行到期贷款14295万元,存量贷款债务余额为6000万元。
4、围绕创建、环保,落实储备土地管护措施。认真落实市“创建”、环保督察和数字城管等相关单位、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新建和加高围墙3300m,绘制创文图约5600m2,覆绿面积14000m2,处置数字城管和三创办交办事项15起,投资约160万元。加强对储备土地的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今年共组织储备土地巡查37次,重点对散片区未委托管护的存量地内垃圾及渣土倾倒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制止了杉山岭和鑫仓储项目乱倒建筑垃圾和电力部门私自建塔等问题19起,采集相关影像资料15个。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预算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社保部门核定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与市财政局预算下达的“五险一金”缴费预算数存在差异,从而引起资金缺口,从长期来看,经费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对财金法规及最新的支付政策缺乏系统性的学习和培训,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缺乏专业性的指导。相关的政策法规变革速度较快,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时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处理时效较长,对政策的把握不准确。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严肃财金纪律,完善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