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8月12日省局在长沙召开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布置会,就全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等会,市局相关科室将结合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传达和布置有关业务层面的工作。下面,我就全市统计系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对统计工作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尤其是对统计法制工作的完善,统计名录库建设的加强,统计信息化的提升,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更是一个有力的抓手。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紧迫性,按时按质完成好改革任务。
国家将统计登记纳入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有利于提升统计的影响力,极大地改善统计外部环境。因为该项改革由国务院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强力推动,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统计部门如果紧紧抓住这次改革的机遇,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在减少重复调查和直接调查,减轻基层和调查对象负担的情况下,能更快捷、更完整地获取企业相关基础信息。
二、明确任务
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局长在7月31日召开的统计工作务虚会上,对统计部门如何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提得非常明确,那就是:“以统计调查登记改革为契机,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全面清理与登记制度改革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改造升级统计信息化系统,为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统计部门及时获取各类单位登记和变动信息,使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拥有可靠的数据来源。”具体而言,我们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清理、规范、修订规章制度。一是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做好有关工作。在统计地方性法规中对统计登记有规定的,或者有变相规定的(如统计备案),有关统计局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向地方人大汇报,配合地方人大按照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统计地方性法规。二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制定的统计规章、规范性文件,逐一查看是否存在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规定,如果存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清理本单位制定的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废除、修改、完善等工作。此外,各县市区还要按照“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并将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依规共享,加强协同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动。
(二)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全面梳理分析统计业务工作和信息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统计调查工作需要与当地的实际,以及上级的工作要求,积极与工商等部门沟通,按照要求制定好统计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推动相关工作。
(三)全面推进信息共享工作。部门间信息共联共享互认是此次改革的最大红利。各县市区要依照相关规定,制定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业务流程;加强与工商等业务部门的衔接,做好相关业务对接;依法依规做好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共享等业务工作,真正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互通互认。
(四)改造升级统计信息系统。各县市区要以此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地区统计信息系统的现状,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做好统计网络改造和信息系统升级,实现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有效对接,提升统计系统信息化水平,为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五)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部门而言,改革的落脚点,就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县市区一是要利用好工商登记信息,全面排查名录库当中可能存在的空壳单位、不达标单位、临时码单位、个体户,全面净化统计名录库。二是要利用好工商提供的企业年报信息,对名录库全部单位的经济指标进行更新和补充。三是要利用工商、税务信息做好“四上单位”申报,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筛查已达标企业,做好已达标企业的申报工作。
三、确保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把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市局已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科室的职责,各县市区要参照市局的做法,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县市区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下达的政策性文件,围绕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统计业务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要梳理统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地方对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三是要及时做好统计业务系统改造,确保改革后新旧业务管理的有序衔接,统计数据可比协调。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县市区要以9月20日正式实施“五证合一”登记改革这个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逐一明确每一节点的任务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县市区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实施改革工作不力的,加大问责和考核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利用好各种统计新闻媒介,及时向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统计登记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8月12日省局在长沙召开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布置会,就全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等会,市局相关科室将结合国家和省里的文件精神,传达和布置有关业务层面的工作。下面,我就全市统计系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对统计工作而言,是一个重大利好,尤其是对统计法制工作的完善,统计名录库建设的加强,统计信息化的提升,以及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更是一个有力的抓手。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紧迫性,按时按质完成好改革任务。
国家将统计登记纳入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有利于提升统计的影响力,极大地改善统计外部环境。因为该项改革由国务院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强力推动,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统计部门如果紧紧抓住这次改革的机遇,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在减少重复调查和直接调查,减轻基层和调查对象负担的情况下,能更快捷、更完整地获取企业相关基础信息。
二、明确任务
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局长在7月31日召开的统计工作务虚会上,对统计部门如何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提得非常明确,那就是:“以统计调查登记改革为契机,变革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全面清理与登记制度改革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改造升级统计信息化系统,为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统计部门及时获取各类单位登记和变动信息,使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拥有可靠的数据来源。”具体而言,我们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清理、规范、修订规章制度。一是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做好有关工作。在统计地方性法规中对统计登记有规定的,或者有变相规定的(如统计备案),有关统计局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向地方人大汇报,配合地方人大按照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修订和完善统计地方性法规。二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制定的统计规章、规范性文件,逐一查看是否存在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规定,如果存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做好修订完善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清理本单位制定的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废除、修改、完善等工作。此外,各县市区还要按照“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并将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信息依规共享,加强协同监管,实现跨部门联动。
(二)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全面梳理分析统计业务工作和信息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统计调查工作需要与当地的实际,以及上级的工作要求,积极与工商等部门沟通,按照要求制定好统计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推动相关工作。
(三)全面推进信息共享工作。部门间信息共联共享互认是此次改革的最大红利。各县市区要依照相关规定,制定符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业务流程;加强与工商等业务部门的衔接,做好相关业务对接;依法依规做好部门间的信息交换、共享等业务工作,真正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互通互认。
(四)改造升级统计信息系统。各县市区要以此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地区统计信息系统的现状,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做好统计网络改造和信息系统升级,实现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有效对接,提升统计系统信息化水平,为登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五)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部门而言,改革的落脚点,就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县市区一是要利用好工商登记信息,全面排查名录库当中可能存在的空壳单位、不达标单位、临时码单位、个体户,全面净化统计名录库。二是要利用好工商提供的企业年报信息,对名录库全部单位的经济指标进行更新和补充。三是要利用工商、税务信息做好“四上单位”申报,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筛查已达标企业,做好已达标企业的申报工作。
三、确保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把改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市局已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科室的职责,各县市区要参照市局的做法,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各县市区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下达的政策性文件,围绕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统计业务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要梳理统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地方对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冲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三是要及时做好统计业务系统改造,确保改革后新旧业务管理的有序衔接,统计数据可比协调。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县市区要以9月20日正式实施“五证合一”登记改革这个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逐一明确每一节点的任务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县市区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实施改革工作不力的,加大问责和考核力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利用好各种统计新闻媒介,及时向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统计登记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