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201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6月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革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2014年决算(草案)情况。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0.4亿元,为预算的96.8%,增长11.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71.7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长17.2%;税收收入完成145亿元,增长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0.3%,比上年下降5.1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1.6亿元,为预算的114%,增长16.2%。财政收入没有完成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主体产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持续下行,严峻程度超出年初预期,财税增收压力增大,税收收入增长缓慢。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省与市辖区、省管县市的财政结算后,全市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地方财政收入171.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74.2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8亿元、上年结余3.6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收入合计35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6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61万元、调出资金6167万元,支出合计35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亿元,净结余1.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10.4亿元,收入合计42.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8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1.9亿元,支出合计3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七项,下同)收入合计完成16.2亿元,加上年结余17.6亿元,收入合计33.9亿元。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完成1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7亿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含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经济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4.8亿元,为预算的93%,增长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8.1亿元,为预算的93.5%,增长7.5%;税收收入完成54.1亿元,增长5.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1.1亿元,为预算的110.8%,下降0.3%,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补助列省本级支出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补助等上级转移支付减少3.5亿元。
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当年地方财政收入48.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24亿元、上年结余2.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亿元、调入资金1.7亿元,收入合计76.6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543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2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5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61万元、调出资金5593万元,支出合计75.6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3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2.8亿元,收入合计13.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7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2.2亿元,支出合计10.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2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3.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完成10.9亿元、上年结余1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10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61万元,其中:郴电国际等国有控股公司中市属国有股权应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353万元,市保安公司、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等因占用市属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208万元,加上年结余39万元,收入合计60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59万元,其中:用于竹园宾馆、郴柴集团等公司设施改造等支出399万元、审计费等国有资产监管费120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1万元。
(五)财政收支决算主要变化情况
上述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2015年1月14日向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预算执行数比较,市级收入数据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部分上级补助收支项目数额有些变化,其主要原因:一是因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5年初召开,向大会报告的2014年支出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二是经过决算清理和上级审核,因指标在途、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变动等进行了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变化情况。一是收入合计减少2.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减少4185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7亿元。二是支出合计减少1.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9亿元,上解上级减少290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6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增加1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65万元,调出资金增加5593万元。三是年终滚存结余减少9465万元。四是结转下年支出减少1.8亿元。五是净结余增加86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变化情况。一是收入合计增加1.12亿元,其中:本年收入增加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91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6293万元。二是支出合计减少24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减少354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减少1.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增加13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3亿元。三是年终滚存结余增加1.4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数变化情况。本年收入合计增加1.7亿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1.7亿元。
(六)重点支出决算情况
1.教育支出。市级教育支出完成7.9亿元,增长5.5%。一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8539万元;二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拨付中职学校免学费市级补助资金1332万元,安排8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郴州师范学校成功升格,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创建中职学校国家改革试点获教育部验收;三是大力支持特教学校建设,拨付2290万元支持建成市特教学校,今年春季已招生办学。
2.科学技术支出。市级科学技术支出完成7235万元,增长20%。一是支持改革科技计划立项模式,在全省率先进行科技项目资助方式改革,安排补助资金285万元,撬动企业研发投入近5000万元;二是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投入2000万元产学研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等17个项目。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市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亿元,增长12%。一是大力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资8亿多元的市文艺中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投资2600多万元的“湘昆苑”项目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投入4040万元稳步推进“村村响”工程。二是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三馆”等公共文化资源免费开放和免费送戏下乡,支持在湖南大剧院成功举办“欢乐潇湘”郴州专场等大型活动。三是大力支持“体育之城”创建,投入800余万元建成386个健身项目,支持成功举办国际排球精英赛、四国女篮邀请赛、“全民健身日”等系列国际国内赛事。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市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亿元,下降4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起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列省本级支出,相应减少省对市1.5亿元社保补助支出。一是着力促进扩大就业创业,支持实施“百千万工程”,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保障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做好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二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等各类社保标准,积极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延伸;三是支持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536万元推进市城区4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服务平台运行,拨付1395万元支持市城区社区工作经费由20万元/年·个提标至30万元/年·个。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市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亿元,增长16.9%。主要用于推进卫生信息化试点和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健全采血机构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试点,2014年,拨付补助金5500万元,救助大病患者3038人次;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分别拨付城镇医保、新农合市级配套补助资金613万元、2353万元;拨付337万元支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5元至35元。
6.农林水支出。市级农林水支出4.1亿元,增长9.5%。主要是支持“村村亮”工程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民生100工程”。市本级投入9600万元支持实施农村小康示范点建设、规范农村建房等14项“民生100工程”;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开展统筹城乡发展十大亮点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等涉农项目建设;投入7599万元水利建设资金有效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市本级2014年投入5000万元、三年投入2.3亿元大力支持实施“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4年,中省对市级转移支付19.9亿元,比上年减少3.5亿元,下降15.1%,主要是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减少1.5亿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补助减少1.4亿元、矿山地质环境示范工程补助减少750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的主要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1.返还性收入。2014年,市级返还性收入年初预算2.1亿元,实际完成2.3亿元,比上年增加1754万元,增长8.4%。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929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339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3159万元,其他税收返还6712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地方财力。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4年,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4亿元,实际完成5.4亿元,比上年减少9324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2014年起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列省本级支出,相应减少省对市1.5亿元社保补助支出。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3亿元、结算补助417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19万元和体制补助256万元,作为上级财力性补助与地方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均按规定要求安排使用。主要支出项目为: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收入228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46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66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预算补助收入2045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3218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4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3亿元,比上年减少2.8亿元,下降18.5%,主要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补助、中央矿山地质环境示范工程补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减少2.6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第四批重大环境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1.31亿元,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补助1.08亿元,关闭退出落后小煤窑省级奖补8000万元,就业补助7815万元,中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资金7500万元,追加燃油税转移支付7128万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补助6000万元,重金属污染防治补助2755万元,中央文化发展专项2000万元。
(八)市本级调入调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调出情况。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1.73亿元,其中: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一般预算教育支出调入991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一般预算调入3200万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3561万元,其他调入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593万元,其中:从城市维护费中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调出4993万元,其他调出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调入调出情况。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6293万元,其中:从城市维护费中计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调入4993万元、省财政结算代扣代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调入880万元、省财政结算代扣代缴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调入42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37亿元,其中: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一般预算教育支出调出991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一般预算调出3200万元、其他调出600万元。
(九)市本级重点专项支出安排使用情况
1.产业引导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拨付产业引导资金1.37亿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工业产业引导资金5500万元,其中:安排2660万元重点支持飞利浦-郴电科技中南联合生产基地、湖南华特光电LED封装及产品开发等29个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产业大转型考核奖励、上市企业奖励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奖励引导资金1340万元。
(2)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800万元,其中:奖补类1000万元,用于统筹城乡发展奖补600万元,现代农业奖补200万元,休闲农业庄园经济奖补200万元;申报类800万元,用于支持三合乔龙蔬菜基地项目、仰天湖湘源生态肉牛养殖扩建项目等16个农业产业化项目。
(3)科技产业引导资金1100万元,其中:华磊光电阵列集成LED芯片技术及产业化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培育经费310万元,金旺铋业含铋物料处理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等有色金属产业集群培育经费440万元,湖南农夫机电轻型履带拖拉机装备成果转化等农业现代化装备经费160万元,郴州高新区孵化基地等重大技术平台建设经费190万元。
(4)旅游产业引导资金1500万元,重点支持打造中国温泉之城、“全国自驾旅游示范城市”、“国家休闲示范城市” 、“智慧旅游城市”。其中:“中国智慧旅游年”等旅游项目开发1003万元,旅游节会、宣传337万元,导游大赛奖励、五盖山提质项目改造等160万元。
(5)文化产业引导资金800万元,其中:《南国丽都秀》文艺节目、湘南民雕传承保护、广电演播厅灯光更新升级等文化产业项目资金330万元。市民大舞台“美丽郴州我的家”群众文化活动及文化单位化债等文化事业项目资金470万元。
(6)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3000万元,其中:槐树下铁路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业项目530万元;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等文化旅游业项目888万元;湘南大市场项目等现代商贸服务业项目160万元;郴州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科技和信息服务业项目110万元;望仙镇和平村水上乐园等现代庄园经济项目360万元;郴州市鹿岭生态(养老)公寓等社会服务业项目80万元。国家3A级物流企业、省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奖补资金472万元;郴州科圣信息技术公司商务查询网等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10万元。
2.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其中:标准厂房建设补助1404万元,外贸物流补贴奖励2988万元,第二届湘南承接产业转移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湘南工业装备博览会经费608万元。
3.总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总预备费8000万元,实际拨付受灾财力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奖补等765万元,结余7235万元全部用于预算平衡。
(十)市本级结转结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2014年,市本级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共2.3亿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2.1亿元,上年结余资金0.2亿元。2014年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2.1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国开行贷款本息8550万元、郴资桂公路回购款6929万元、郴江河治理浦发银行贷款本息2700万元、2009年房交会契税优惠政策补贴500万元、数字化城管网络租赁费289万元、烟叶发展资金270万元。
2.预算周转金。市本级预算周转金总额为1507万元,占2014年预算支出的0.3%,近几年均未使用和变动。
(十一)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14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276.1亿元,其中:一类债务即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195.7亿元;二类债务即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5亿元;三类债务即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73.9亿元。
2014年,面对新常态下超乎预料的困难和挑战,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举财政之力、扬发展之帆、固民生之基、兴改革之利,财政工作总体上实现了“财政调控趋向精准化、财源结构趋向多元化、支出安排趋向民生化”的良好态势。
三、人大预决算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14年,市四届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及常委会第十八次、二十一次会议上就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相关预算调整方案等预决算工作作出了3项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还对市级2014年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政府融资与项目建设情况等提出了审议意见。这些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既符合我市实际,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既是对政府工作的法律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人大预决算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和改进财政工作。
(一)完善财税考核,突出收入质量考评。一是突出财税收入质量考评。根据省政府调整市州绩效考评的有关精神,2014年我们及时调整了政府绩效考核中财政收入指标,由过去重点考核收入增幅,改为重点考核收入结构和质量。并将2014年度县市区综合绩效评估财政收入质量考核分值提高至3分,引导县市区既要完成收入预期增长目标更要注重提高收入质量。二是调整对县市区政府的财税考核办法。按新预算法要求,2015年起市政府不再与县市区政府签订财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出台了《郴州市财源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引导县市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进一步完善市本级税收征管考核办法。为了调动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的积极性,调整了2014年市本级税收征管考核办法,突出了收入质量导向。
(二)坚持依法征收,严格优惠政策执行。一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和规范支持矿产品贸易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要求各县市区不得擅自扩大扶持范围、提高标准,维护全市统一的纳税环境。二是严格税收优惠。在清理甄别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严格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律停止执行;对有明确期限的,到期停止执行;对未明确时限的,设定政策终结时间点。规范执行“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防止税收流失。三是坚持依法征收。深入推进“税收征管大提质年”活动,坚持依法征税,努力做到不收“过头税”,坚决禁止各种引税或买卖税收等违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范围,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规范非税收入缴库。
(三)强化民生保障,推进收入倍增计划。一是民生支出稳步增长。2014,全市民生支出261.5亿元,增长18.7%,高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5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交通运输、住房保障支出分别增长78.9%、71.9%、45%、28.5%。全市财政投入89亿元,大力支持实施“民生100工程”,有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补贴3000万元,支持购买了200台液化天然气公交车。市财政投入618万元,建成了市城区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二是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4年,我市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280元提高到32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330元/人、165元/人,月人均差补水平分别为275元、143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2640元/人·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新增194元等。三是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稳步实施。积极实施第三步规范津补贴工作,2014年第三步规范津补贴已于当年9月底落实到位,市财政增支1.2亿元为市直机关在职公务员月人均增加500元津补贴。稳步提高市本级绩效考核奖,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在职人员平均奖已增加到8000元/人,离退休人员节日补贴相应增加。此外,就业创业扶持资金、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标准的提高,以及3.1亿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双季稻种植补贴资金的发放到户,让全市人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是安排郴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建设经费。2014年市财政安排了100万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经费,加上年结余的72万元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编制经费,共安排172万元,2015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了150万元经费。
(四)完善财政体制,加大对“两区”支持。市城区财政体制调整以来,市本级更加注重对市辖区的支持与帮助,逐年加大了对北湖、苏仙两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一是转移支付逐年增加。2010-2014年,市本级对北湖、苏仙两区的补助资金分别达3.6亿元、5.2亿元、7.8亿元、8.6亿元和14.6亿元,年均增长41.8%,其中2014年补贴1000万元支持两区实施第三步规范津补贴。二是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按照中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市中心城区实际,研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市城区财税体制。三是及时返还国土收入分成。市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依法收取的国土收入中属于两区的都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结算返还。四是合理分担街景改造经费。为顺利推进市城区街景改造工作,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城区街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郴政办函〔2012〕212号),方案规定了市、区各承担的改造资金比例,市财政安排拨付了较大部分的工作经费,改造经费中市本级承担的部分由市城投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已到位4700万元。同时,通过市融资平台分别为两区发行债券18亿元、15亿元,有效缓解了两区财政支出压力。
(五)加强债务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一是清理甄别政府存量债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要求,对截至2014年末的政府性存量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分类予以甄别确认。二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拟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全口径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举借审批程序,凡新增债务必须经过政府财政审批。督促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划清政府与融资平台责任,真正实现融资平台企业化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预算评审和结算审计监督,控制建设成本,防止高估冒算和损失浪费。积极筹措偿债准备金,2014年共筹集到位偿债资金13亿元,确保了政府性债务按时偿还。三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了2014年政府性融资和偿债计划,规范中长期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每月动态开展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监控等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四是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市政府精心策划并筛选PPP项目,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工程、市第二和第四污水处理等总投资达47.1亿元的6个项目成功入选全省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为加强对PPP推广运用的统一领导,明确财政部门为开展PPP 模式的管理部门,履行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项目库建设等职责。积极开展PPP模式专题业务培训,加快人才培养,先后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等单位组织的PPP培训,为PPP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201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财政工作在服务发展中得到了新展示,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了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中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的质量有待提高;传统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支撑作用不足,新兴产业尚未能有效推动经济增长和财税增收;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大,而财力增长受限,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刚起步,现代财政制度尚未建立,制约财政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