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5]43号)精神,现下达你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该项补助收入列“110022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分别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和“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科目。
你区要做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积极整合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分发)
郴州市财政局
2015年7月8日
附件
201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奖补资金 |
|||
小 计 |
集中连村建设 |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
农村公共服务试点 |
|
合 计 |
900 |
600 |
0 |
300 |
北湖区 |
300 |
300 |
|
|
苏仙区 |
600 |
300 |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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