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统计基础,提高园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今年来,市统计局从四个方面强化工作举措。
1、纳入园区综合评价。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市统计局于今年7月下发了《郴州市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统计报表制度》,明确全市13个省级以上园区为综合评价统计对象,明确19个部门(专业)每年季后15日前报送相关专业评价报表到市统计局,其中《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园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即:EK310表纳入全市园区综合评价季报和年报。
2、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为抓好综合评价报表制度和审核上半年园区数据,市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部门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参加会议的有市统计局投资贸易科、工业科、服务业科、社会科、能源科科室负责人和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参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相关基础数据审核进行发言讨论。
3、强化专业数据联审。按照市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要求,市统计局园区专业按时把园区上报的规模以上服务业名录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一览表、园区四至范围表发给服务业科进行核查。同时市服务业科按报表制度要求布置县市区服务业专业按园区四至范围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和数据质量进行实地核查,并要求每年季后10日前上报市服务业科汇总。
4、开展年中实地核查。为进一步提高全市GDP基础数据质量,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与国民经济核算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统计工作年中督查》文件(郴经核组【2016】2号),于8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年中督查,督查要求把检查县市区和园区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进行抽查和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