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司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协助省厅初审仲裁委员会登记工作;
(2)监督管理全市刑罚执行,改造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理桂阳监狱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
(3)指导全市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6)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日常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受委托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司法局直属机构领导班子和市直司法行政系统科以下干部职工,协助县(市、区)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安置帮教工作;
(13)负责桂阳监狱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内部审计;
(14)承担“法治郴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司法局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福城公证处2个直属机构,管理桂阳监狱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法律援助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纳入局本级预算)
2.桂阳监狱
3.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714.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414.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0.76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830.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9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714.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77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0.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87.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94.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078.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963.4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18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94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资金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1401万元,主要用于普法经费、《法治郴州》栏目运作经费、社区矫正、五位退休人员工资、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三调联动、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经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经费、“律师进社区”工作经费、警示教育基地工作经费、监狱聘用协警人员经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经费、驻狱武警水电业务补助经费、犯人生活费、戒毒支出。
b、征收成本115万元,主要用于戒毒支出。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万元(其中:购置费18万元、运行费69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车改后公车减少,导致公车运行费减少;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司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郴州市司法局部门本级、桂阳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5.9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5.22万元,上升12.77%。
2.政府采购情况
郴州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75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7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67万元,政府购买预算16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6714.61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636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没有重点项目资金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司法局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司法局部门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司法局部门共有办公用房7952.45平方米,业务用房38561.18平方米,其他用房4903.58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其他固定资产包含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等。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