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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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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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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序号 |
专项(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资金总额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立项依据 |
长期绩效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度实施计划 |
实施保证措施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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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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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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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安全服务外包 |
延续项目 |
15.00 |
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等 |
国发〔2012〕23号、中办发[2003]27号 |
对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政务系统、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等重要信息系统提供安全评估、文件监控、负载监测等安全服务,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
2017年,一是对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政务系统、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等重要信息系统提供安全评估、文件监控、负载监测等安全服务,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按政府采购规定,由购买社会服务,采取安全服务外包方式,保证网络安全。 |
2017年1-12月有序开展工作。 |
建立专业工作小组,对技术、资金、计划进行全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审核通过 |
2 |
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 |
新增项目 |
36.00 |
郴州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办法、国库集中支付办法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6年度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55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市县土地相关业务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6]40号) |
通过确定郴州市城市监测范围,设立标准宗地(地价监测点),组织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标准宗地的地价信息,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并适时公布,实现对郴州市地价水平和变动情况的实时监测,为政府部门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提供服务,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
以城市标准宗地为核心,开展标准宗地及地价相关指标数据采集与维护,按照国家要求上报数据,保障郴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源的及时、真实、准确、完备以及规范,为国土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基础数据 |
2016年12月底完成2016年第四季度监测成果,2017年3月底完成2017年第一季度监测成果,2017年6月底完成2017年第二季度监测成果,2017年9月底完成2017年第三季度监测成果。 |
1、以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为监督主管领导单位,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和监管及配套经费落实。在工作中,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一是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组织与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进行监管;2、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外业调查、资料整理、监测点测算、成果整理、上报等。 |
审核通过 |
3 |
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 |
延续项目 |
15.00 |
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等 |
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暂行规定 |
切实打击因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违法行为。 |
对涉嫌超深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案件进行查处和鉴定。 |
2017年1-12月对涉嫌超深越界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案件进行查处和鉴定。 |
根据市本级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按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进度付款。 |
审核通过 |
4 |
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30.00 |
《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资金管理文件等 |
财建[2013]80号 |
有效完成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 |
保障2017—2018年度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经费 (用于列支差旅费10万,租车费10万,办公费7.6万,聘请会计工资2.4万元) |
2017年1-12月保障2017—2018年度示范工程项目工作实施 |
市政府成立了以瞿海市长任顾问,张爱国副市长任组长,黄泽生副秘书长为副组长,财政、国土、纪委、水利、环保、林业、安监、规划、农业、电业、出口加工区、柿竹园矿12家单位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项目管理依据《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
审核通过 |
5 |
数字郴州维护经费(2016年) |
延续项目 |
30.00 |
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等 |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
确保郴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稳定运转,为全市提供实时地理信息服务 |
2017年,由我局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一是确保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7*24小时在线运行;二是做好功能点升级、BUG修正、服务发布等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
2017年1-12月有序开展工作 |
建立专业工作小组,对技术、资金、计划进行全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审核通过 |
6 |
卫片执法检查 |
延续项目 |
50.00 |
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等 |
《关于拨付2014年土地矿山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报告》(郴卫检办[2015]1号) |
转变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方式,卫片执法检查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实时监测,直观形象,覆盖面广,真实准确,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立体监管体系。 |
完成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任务,年度执法成果通过部验收,基本达到了降低违法比例以及打击违法涉地涉矿行为的目标。 |
2017年1-12月有序开展工作。 |
根据上级卫片检查及市本级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按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进度付款。 |
审核通过 |
7 |
非税收入项目 |
延续项目 |
181.00 |
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等 |
市财政非税收入返回相关规定。 |
确保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上缴入库。 |
确保2017年度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做到应收尽收,及时上缴入库。 |
2017年1-12月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有序开展。 |
严格执行上级及市本级非税收入相关文件,规范票据管理。 |
审核通过 |
8 |
超深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专项整治 |
延续项目 |
15.00 |
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等 |
省厅《湖南省矿山超深越界监督检查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湘国土资发〔2016〕23号) |
始终做到以查办案件为落脚点,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把查办案件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任务来抓,推动查办案件的惩戒效果和威慑力 |
完成2017年度矿产执法任务,年度执法成果通过验收,基本达到了降低违法比例以及打击违法涉矿行为的目标。 |
2017年1-12月完成完成2017年度矿产执法任务,年度执法成果通过验收,基本达到了降低违法比例以及打击违法涉矿行为的目标 |
根据市本级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按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进度付款。 |
审核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