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办发〔2017〕48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加快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加快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郴州市加快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升全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推动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郴州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共建共治”工作机制,建立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现代食品农产品生产方式和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结构和市场开拓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推动特色产品“走出国门”,实现食品农产品年出口额有较大增长;普遍推行国际标准,构建起全产业链食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有效控制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重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全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到“十三五”末,力争创建省级示范区3个以上,国家级示范区1个以上。全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规模企业达到20家以上,食品农产品年出口额达到3亿美元以上,形成具有优质安全、生态良好、较大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的“郴州”食品农产品系列。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业、基地采用国际标准和进口国(地区)技术标准,开展良好的农业操作规范(GAP)、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有机认证等质量体系认证,应用先进管理体系和科学技术规程,实现示范区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出口全过程标准生产,不断提升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良好供应规范管理(GSP)体系,强化源头管理,保障销售渠道无违禁农业化学品销售。拟申报示范区的县市区要组织专业执法队伍加强对农业化学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取缔违禁农业化学品销售,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检”全程链式管理机制。
(三)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农产品编码制度,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食品农产品生产各环节中建立源头追溯、过程监控、流向追踪、信息查询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
(四)建立疫情疫病检测控制体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测计划,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基础上,相互通报监测信息,定期编发质量安全与疫情疫病信息,加强指导生产加工。
(五)完善预警通报与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县和企业食品农产品检测和监管监控体系。制定和落实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防控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六)建立宣传培训和诚信管理体系。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资源,定期组织农技人员、基地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提高示范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示范区创建宣传,引导相关人员加强自律,自觉参与示范区创建。建立示范区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档案,实行食品产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逐步建立起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七)实施品牌建设建立市场营销体系。建立食品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机制,将“无公害、绿色、有机、富硒、生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纳入全市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抓好对生态原产地认证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挖掘和保护,鼓励龙头出口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积极打造一批显著地域特色的食品农产品品牌。依托区域农产品资源优势,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重点建设一批蔬菜、水果、茶叶等产业加工区。统筹规划食品农产品流通市场,着力打造重点食品农产品产业链,形成区域性食品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中心、加工中心、展销中心。加快发展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区域性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组织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的博览会和推广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大力建设电商平台,加快发展食品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业务,进一步畅通农产品对外销售渠道。
(八)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监管体系。建立示范区环境质量监测监管体系,开展示范区农产品产地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普查,调查摸底产地及周边污染源状况,为农产品产地选址提供基础资料。结合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开展示范区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加强示范区周边污染源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质量变化联动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九)打造区域性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对食品农产品检测平台的投入,整合资源,建立食品农产品区域检测中心。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培育一个综合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鼓励组建技术联盟,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启动阶段(2017年9月-12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开展调研,掌握本地食品农产品现状和周边地区情况。选择产业基础较好,出口潜力较大,龙头品牌较优的县市区率先开展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1月-2019年6月)
根据前期创建经验,在全市推广,各县市区结合自身食品农产品特色,选择确定示范食品农产品品种,全面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2月)
对前期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绩效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争取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促进我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我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商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示范区建设。
(二)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形成推动全市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1.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多元化的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区域性现代食品农产品流通市场、构建区域性食品农产品主体功能区,并加强与商会、协会的沟通与协调,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组织食品农产品企业参加境外相关展会及经贸活动,及时搜集通报主要贸易国农产品贸易和壁垒信息,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支持示范区出口食品农产品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国际认证及境外宣传推广等,提高食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会同长沙海关驻郴州办事处、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缩短全市食品农产品出口验放通关时间。
2.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积极组织协调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示范区的创建、申报、迎检、复查等工作,指导出口生产企业、食品农产品基地的备案,加强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出口食品农产品公共检测中心,指导建立健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检测监管预警体系、农技培训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支持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指导推行国际标准,开展IS09000、GAP、GMP、HACCP、有机等体系认证,培育龙头企业。
3.市农委。积极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全市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检”全程链式控制管理体系,积极向示范区农户普及农药使用知识,定期开展种植产品品牌战略。加强技术知识培训,指导开展GAP、GMP等体系认证,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
4.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和落实示范区建设扶持政策,将具有发展潜力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协调解决制约示范区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优先支持相关项目审批。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出口食品农产品公共检测中心建设,区域性现代食品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主体功能区建设和出口品牌建设。
6.市经信委。负责指导示范区食品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示范区食品农产品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区中小食品农产品企业发展的问题。
7.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指导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全市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积极向全市养殖户普及兽药知识,定期开展养殖技术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兽药GMP、GSP等体系认证,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
8.市质监局。负责指导构建涵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消费各阶段的食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组织开展生产领域及农产品的工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行为,积极开展计量工作。
1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支持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衔接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为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高速公路运输提供绿色通道。
12.市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管,不定期监测示范区空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根据需要发布检测结果,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
13.市工商局。负责对化学投入品专供点销售人员进行法律和诚信教育培训,不定期检查流通市场及专供点农药和肥料的来源渠道,杜绝假药和假肥,并定期发布检查公告,指导实施食品农产品品牌战略。
14.市国税局。支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指导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依法办理出口退税。
15.长沙海关驻郴州办事处。负责为食品农产品出口提供便捷化通关服务。
(三)实施示范带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申报遵循“自愿申请、突出质量安全、严格准入退出”的要求,突出“一县区一品一特色”的原则,符合要求的县市区均可以申报。为了使我市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创建工作短期内有所突破,根据县市区食品农产品发展现状调研情况,推荐宜章县脐橙、莽山红茶、福鹅白条鹅;永兴县冰糖橙、油茶、蔬菜;桂东县茶叶作为首批郴州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主要产品,宜章县、永兴县和桂东县作为首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申报主体。通过首批示范区创建带动全市创建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市财政安排适当工作经费,重点用于首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县级财政配套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对成功创建省级示范区和国家级示范区的县市区,市政府将根据省政府奖励标准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奖励。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政策性资金,加大出口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业集群化、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项目扶持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国家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五)实行目标管理。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实行定期通报、年终考核,对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进度的给予通报批评。至2019年,各县市区至少选定1个优势食品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没有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县市区争取实现食品农产品出口“零”的突破,有出口食品农产品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以上示范区。
(六)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示范区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我市食品农产品知名度。加强对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培训,为示范区建设夯实基础。
(七)加快平台建设。加快开通粤港澳快速通关系统,提升郴州铁路口岸、郴州公路口岸、中港直通车(农产品冷链车)、供港澳农产品集中验放场等开放型平台功能;加快建设京港澳高速公路宜章口岸作业区、郴州肉类进口指定查验场;加大食品农产品检测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我市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区域性食品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我市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我市食品农产品出口提供便捷优惠的仓储、物流、通关条件。
附件:郴州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郴州市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志仁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周海林 市政府副市长
陈荣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泽生 市政府秘书长
周范平 市发改委主任
胡国新 市经信委主任
宋 华 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建军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段外宾 市商务局局长
陈玲玲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黄 仲 市环保局局长
李干弟 市质监局局长
钟水飞 市工商局局长
王力耘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夏维光 市国税局局长
刘昌琪 郴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黄扬声 长沙海关驻郴州办事处主任
蔡 峰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靳 卫 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王洪灿 北湖区政府区长
李志红 苏仙区政府区长
罗成辉 资兴市政府市长
黄四平 桂阳县政府县长
张润槐 宜章县政府县长
刘朝晖 永兴县政府县长
张万冬 嘉禾县政府县长
朱阳辉 临武县政府县长
黄志文 汝城县政府县长
伍志平 桂东县政府县长
李建军 安仁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郴州市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日常工作,由段外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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