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7年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预算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依法统一受理和办理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
(2)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不动产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
(3)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4)承担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5个科室和2个分支机构,均为副科级。现单位实有人员49名,其中在职人员49名。
科室
1.综合科
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要、保密、文秘、会务、信息、调研、接待、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纪检、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群团、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收费管理等工作。
2.权籍调查科
负责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协助调处权属争议和纠纷;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承担不动产登记信访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权籍调查成果数据更新等工作。
3.登记一科
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和登薄工作。
4.登记二科
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动产预告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和登薄工作。
5.档案科(加挂郴州市不动产档案馆牌子)
负责不动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负责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缮证、发证;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管理、维护;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统计分析、监测利用、汇交共享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协助相关事宜。
分支机构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北湖分中心、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苏仙分中心,分别负责办理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外不动产登记事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纪检员1名(均为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不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24.6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84.6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26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74.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29.3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9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51.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聘用工作人员工资。
②聘用工作人员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经费。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6.8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51.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008.9万元,其中:
(1)筹建信息化及档案馆建设1220万元
(2)档案数据整理及整合700万元
(3)公车运行油料费12万元
(4)办公用品及印刷费等76.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租车)。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我中心没有配备公务车,但由于我中心管辖范围较广,工作职责较多,工作任务较大,且工作中有涉及档案资料管理的安全和保密性,特向市人民政府请示租赁公务用车一台,经批准后我中心于2016年8月租赁1台商务车,我中心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