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归口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数5人,临聘人员5人。主要职责是受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实施地质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提出及实施地质灾害、地下水、地质遗迹保护等环境监测;编制全市地质环境保护状况报告;提供各类地质监测信息和数据以及地质环境信息报告;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指导。
二、部门预算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6.7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6.73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5万元。
基本支出3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2万元。
三、部门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部门领导精心指导下,积极履行地质环境监测各项工作职能,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了财务基本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培训、会议及资产管理等财务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财政预算执行得到了较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2015年,我站实际到位财政资金收入210.78万元。其中: 2014年结余资金97.51万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27万元(部门年初财政预算基本支出36.73万元, 2014年综合绩效考核奖5.2万元,中途财政部门预算压减-2.51万元,2015年市直机关增资经费2.55万元,省厅下达2015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专项资金6.3万元.年末市财政下达2015年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5万元,省厅下达2015年第二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
四、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决算支出1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万元(人员经费38.3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4万元),项目支出65.03万元。
(一)收入决算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72.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13.27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我站全年财政支出109.2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03万元,基本支出44.2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4万元)。全年基本支出44.2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20.50%,年末结转和结余76.67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我站“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3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度实际支出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了0.72%.
五、单位年度实际工作绩效情况
2015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加强党的锻炼,坚持严以律已,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重学习,增强了廉政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保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强化问责追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在领导的关心指引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单位圆满完成了全年度的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加强管理制度到位,严格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我们一定会一如既往,做好各项工作计划,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郴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