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管理职能涉及土地、矿产、测绘的相关审批、监管、执法等。2015年度市国土资源局财政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郴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经济开发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3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费、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及办案经费、数字郴州框架维护及更新项目等专项经费。2015年年末在编人数115人,在职76人,退休39人。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总收入3119.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3090.87万元;其他收入28.36万元。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总支出276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06万元;项目支出1668.76万元;其他支出178.36。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年末资金结余359.0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实际发生基本支出913.06万元,为预算资金1119.07万元的81.6%。
(二)项目支出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实际发生项目支出1847.12万元,为预算资金1971.80万元的93.7%。
1.网络安全服务外包。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数字郴州地理系统等的运行及维护。为每年都要申报的常规性项目,年初开始实施,按照计划完成工作。
2.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于2015年底完成公开招标,工作正在按进度进行,预计2016年12月完成评价成果验收。
3.“十三五”土地利用规划。已完成并提交了《郴州市“十三五”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郴州市土地利用“十二五”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郴州市土地利用“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成果),占该项目工作总量的90%。
4.郴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编制。已完成《郴州市“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矿山实地调研、六个专题文本编制、规划文本及附图附表编制并等待评审,正在建设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
5.郴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中期评估与修改。该项目已完成资料收集、技术方案编制工作,正在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工作量占该项目工作总量的40%,预计2016年底完成。
6.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海外名师大讲堂专项)。该项目未实际支出使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82.71万元,完成预算的4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96万元(因公出国组团1次,因公出国1人次),完成预算的5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3台),完成预算的5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10批,共计1117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21.01%。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市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60万元,于2015年年末进行前期资料收集,于2016年3月4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由长沙永信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预计2016年12月完成评价成果验收;2015年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海外名师大讲堂专项)项目,市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5万元,该项目未实际支出使用。
(二)个别指标混用情况。市级财政郴财建专[2015]046号下达2015年项目资金指标295万元,如 2012年12月23日付空调维修款2580元,存在指标混用现象。
五、建议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应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实效益与绩效目标的偏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2015年市财政安排的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海外名师大讲堂专项)未使用5万元,尽快落实。
(二)规范财务管理。对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存在的个别指标混用的问题,今后规范管理。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