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经信〔2014〕54号
关于征集反映经信系统风采主题文艺作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委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一步丰富机关干部文化生活,树立经信系统良好形象,促进机关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经信系统开展征集反映经信系统风采的主题文艺作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5月4日—5月28日
二、主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突出全市经信系统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主题,重点展示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成就,展现经信系统干部职工的风采,体现机关文化建设和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果或个人感悟。作品要求主题向上,传递正能量。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全市经信系统工作者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满腔热忱、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以及在不同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靓丽风采和精神风貌,展现经信干部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人文关怀理念;和谐的社会、家庭关系;感人的故事和有趣味的精彩瞬间。
2、作品除小说外体裁不限。包括摄影、书法、美术、诗歌、散文、随笔等文艺作品。每幅作品要注明标题、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以及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要求代表性强,制作精美,具有一定艺术感染力。诗歌作品不超过30行,散文、随笔作品不超过2000字;摄影作品只接受数码相机摄影作品,拍摄作品数据不小于3兆。以上两类作品提交电子版。书法、美术作品尺幅适中,可自行装裱,提供原件。
3、作品必须原创。3年内自主创作或公开发表作品均可参加。已公开发表的作品,需注明发表刊物及发表时间。每名作者同类参赛作品不超过3件。严禁抄袭剽窃,摄影美术严禁使用电脑合成。
4、作者需申明郴州市经信委拥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公益活动,使用时刊出作者姓名。
5、除书法美术作品外,其他作品概不退回,请自行保留副本。
6、活动所征集的优秀作品,经分类评审后将给予适当奖励,并选送参加省经信委系统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 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 3名,奖金400元
优胜奖若干。
四、组织联系
联 系 人:李春平 文晶晶
地址:郴州五岭大道九号市经信委机关党委(政工科)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368718
电子邮箱:czsjxwzgk@163.com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