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市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基本形式,主要是会议制度,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会、论证会、意见等。
(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协调关系。
(三)负责市政协委员视察、学习调研、座谈、研讨的日常工作;承办省政协办公厅委托的事务,组织在郴的省政协委员进行异动视察调研等活动。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性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政协委员的履职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市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六)联系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七)负责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接待来郴学习考察、调研的海内外友好人士,负责对外联谊工作。
承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郴财预[2016]2号文件批复,收入预算1227万元。
(二)支出预算: 根据郴财预[2016]2号文件批复,支出预算12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351.6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0.35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专项经费70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预计2016年三公经费总金额351万元,与2015年无差异。
1、公务出国出(境)费91万元,参考2016年市政协因公出国出境申报表,与2015年预算23万元相比调增68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参考2015年实际支出数,与2015年预算145万元相比调减15万元。
3、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参考2015年实际支出数,与2015年预算183万元相比调减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