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机关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处级事业单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四)审核全市处级机构、县市区党政机关科级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以及县级党政机关限额;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的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市本级与县市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市处级机构的内设机构、市直党政机关科级机构、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区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五)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市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审定市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研究提出市县党政机关、处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审定市直和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拟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六)拟定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协助省编办管理全市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七)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252.87万元,公共财政拨款252.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52.87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187.84万元,其中:党委办公厅及机关其他事务14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1。
2、项目支出65万元,包含:大编委会议5万元;机构改革工作17万元;中文域名工作3万元;机构编制管理培训5万元;事业单位年审年检5万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事业单位网上登记15万元;机构编制调研费15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52.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7.8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打印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为保障大编委会议、机构改革、中文域名、机构编制管理培训、事业单位年审年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机构编制调研等专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