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一、单位职能职责
受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有关土地的收购、储备及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
(二)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
(三)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
(四)管理、运管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运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决算
本年收入合计19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4万元,经报请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后从成本收入返还数中提取104.73万元,用于弥补人头经费不足。
(二)支出决算
工资福利支出10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3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8.51万元,共计198.73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共计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4辆。本年度部门决算11.2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6.9%。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按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