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07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郴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市统计局决定于2007年12月上旬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准备,认真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五五”统计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现就2007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7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的主题是:“坚持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各地各单位统计部门要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为主要宣传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2007年的“统计质量年”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07年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时间为12月上旬。各县(市、区)统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安排具体的宣传活动项目,法制宣传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法制宣传活动信息,并于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活动的领导。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和宣传部门的支持。要认真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着力搞好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宣传,突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例的宣传。
(三)形式多样,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辟专栏、专版、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组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咨询、为“两会”提供统计法制知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等各种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扩大影响。
主题词:统计 法制宣传 通知
共印80份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