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为全市廉政教育和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及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开展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2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含临时聘用人员2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案管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运行维护费(运维)专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1.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万元。按照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划分,2016年基本支出合计51.42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合计12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总数下降23%。。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71.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51.42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系单位的运行维护专项(运维),用于中心院内物业管理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