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改革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后勤保障。
(四)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提供协调服务;对审批项目的审批运转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五)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就行政审批事项递交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六)对按照市政府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政务中心管理处的人员经费、大楼运转经费及窗口人员误餐交通补贴三部分。本部门核定事业编制数11名,其中:在职人员17人(含临时聘用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收入预算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市政务中心管理处基本运行经费以及大楼运转经费、窗口人员误餐交通补贴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343.3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34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43.3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1.31万元,系保障管理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52万元,由两项组成:1、保证中心正常运转的大楼运行费用18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务中心办公大楼运行所需的物业管理、设备维保、水电消耗、基础设施维修等方面支出;2、窗口人员误餐交通补贴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窗口工作人员交通误餐补助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为26.9万元,整体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15年减少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6.9万元,因为车辆老化严重比2015年增加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