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商务局职能职责: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发〔2015〕2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15〕3号),设立郴州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1、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划入的职责
将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3、划出的职责
①将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给市农业委员会承担。
②将酒类食品安全监督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③将有关外来投资和横向经济协作促进服务职责划给市投资促进事务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担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社区商业和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促进城乡市场发展。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管理,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7、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协调服务出口、服务外包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依法按权限核准或报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0、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市内人员出境就业;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报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11、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及有关报批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13、承担会展业促进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在郴州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管理工作。
14、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商务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市商务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52人,现共有干部职工160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离退休人员97人。另负担二级机构自收自支经贸中心人员4人,因机构改革原屠宰办留3人到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局机关遗属和五O干部10人,聘请临时工11人,局机关公务用车14台。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市人大批复年初预算数中,总收入200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1.8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6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市人大批复年初预算数中,总支出200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商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1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2016年因机构改革,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合并到商务局,但我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超过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2016年市人大批复年初预算数中,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65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1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8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局机关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市人大批复年初预算数中,项目支出1351.63万元。(1)财政拨款:外经贸活动40万元,外经外贸发展资金、出口品牌及外派劳务基地建设70万元,老干特殊经费30万元,企业维稳经费5万元,商业物资行管办职工诊所专项10万元,商业物资行管办无人管理小区5万元,经济协作办公室工作经费5万元,内贸促销活动经费10万元,市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驻深圳办事处工作人员经费20万元,老旧汽车报废补助经费5万元,异地商会筹建工作经费20万元,扩内需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经费487万元,公路口岸运行保障经费229万元,铁海联运经费20万元,口岸办运行经费20万元,大通关协调经费10万元,口岸专项规划、共建文明经费20万元,铁路口岸运行保障经费145万元,铁路口岸运行维护经费89万元,新建联检单位工作经费69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非税收入征收成本2.63万元。
表1: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郴州市商务局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
郴州市商务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