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办[2013] 4号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增设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统计工作
考核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工业统计工作需要,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增设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统计工作考核评比,现将评比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从2012年度工作考评时开始执行。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统计局。
二、考评内容
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统计年报工作。
三、考评周期
为增强考核评比的时效性,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考评周期为
附件 县市区统计局成本费用统计工作考评细则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1日
(共印14份)
附件
县市区统计局成本费用统计工作考评细则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办 法 | |
年报 |
准确性 |
30分 |
报表准确无误,通过审核无技术性和逻辑性错误并附有评估说明的计满分。数据差错每笔扣0.3分,每缺报一张报表扣3分,无数据质量评估说明的扣2分,上报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及时性 |
20分 |
以联网直报方式采集数据的报表,未按时完成验收的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查询结果,或未督促企业将数据修改正确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 |
工业企业联网直报 |
20分 |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的计满分,未按时上报的每家企业扣1分。 | |
调研工作 |
20分 |
全年完成国家局、省局、市局布置的调研工作并按照要求撰写调研报告的计满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如调研报告被采用(含领导批示、报刊和统计信息网采用),按国家、省、市三级分别加4分、3分、1分,但同一篇分析如被多级采用只按最高层级加分(加分依据必须提供采用或批示复印件)。 | |
统计改革与创新 |
10分 |
在改革统计方法制度、服务党政领导决策、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树立统计权威方面,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主体工作创新举措且效果显著的计10分,没有的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