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委党校是郴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工作部门,实行“一校两院”(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的办学格局。
主要职责有:
1、宣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实施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干部培训、轮训计划;负责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培训、轮训工作;负责全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骨干、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和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轮训工作。
3、受委托、承担经济管理干部、共青团干部、妇女干部和市直机关党员及建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承办中央党校、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委托事项。
5、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6、对县级党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根据郴财预[2016]2号文件批复,收入预算157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1.89万元,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根据郴财预[2016]2号文件批复,支出预算1571.89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396.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 :
人员经费663.3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3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78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
1、公务出国出境费用为0万元,与2015年支出持平。
2、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2015年支出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与2015年支出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