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函【2015】93号)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郴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如需咨询,请与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郴州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邮编:423000,电话:0735—236200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要求,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法治社会、服务公众的要求,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做实政务服务,全市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不断深入。公开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程序、规划政策、会议活动等常规性政务信息,而且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征地拆迁、三公经费、地质环境、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政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政策及热点舆情的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注重了政策的解读和社会关注的回应。着重加强了对征地拆迁信息的解读,就新颁布实施的《郴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在郴州电视台和郴州日报上进行了权威解读发布。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我局建立了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便利。办理了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等热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满足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为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全部按时给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显著。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征地安置、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建设用地审批结果、采矿权出让、探矿权出让、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审批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截止2015年12月底,在郴州国土资源局网站累计发布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信息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等信息260条;发布征地拆迁信息共计14条。加大了土地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征地拆迁信息,土地、矿业权审批结果信息以及土地供应的相关信息均按照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在市政府网站予以集中展示。
(四)制度和基础建设逐步完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一是按照《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与发布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加强考核与与奖惩。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举报受理、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统一对外公布。
建立了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群平台,规范了全市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平台,基本实现网上办文、审批和交易,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均在电子政务系统或公文传输系统中进行公文发送、接收和查询。市、县局全部通过省市县三级远程报件系统进行建设用地远程报批,实现了三级公文电子化、网上流转以及远程报批。目前,我局已实现所有审批事项网上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29条,其中政务新闻类信息1060条,通知公告20条,拍卖挂牌交易信息140条,矿产挂牌交易成交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当面申请和信函申请等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为社会公众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办理时限等要求,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 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征地补偿情况、土地出让等方面,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兼职人员30人,其中每个科室(单位)都明确1人担任信息员,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郴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5年,我局在推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开认识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机制有待规范管理;三是对公开的监督有待加强。
2016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四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2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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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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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