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鲁塘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湖区鲁塘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已由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批准建设,由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招核〔2014〕4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 鲁塘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返款 。招标人为 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湖区鲁塘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
2.3 投资规模:13736817.52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
2.6 保修要求: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2.7 招标范围:太洞搬迁避让工程、岭脚下废渣堆治理、原千年石墨矿废渣堆治理、蕉塘村废渣治理及灌溉渠道疏浚工程、野鸡冲废渣堆、废渣流治理、癞子岭废渣堆治理及灌溉渠道疏浚工程、取土区植被恢复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以外企业需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备案手续。
3.2 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 相关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和(郴政办函[2005]149号)《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5万元整,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
6.1 投标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格证明原件报名: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2 湖南省以外企业需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按6.1条报名。
6.3 投标申请人报名前需到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备案手续。
6.4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8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6.5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6 报名地点: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监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报名前各投标申请人须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
联 系 人:朱冰峰、何周清
电 话:18975711766、13875589068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
联 系人:江燕
电 话:13975512933、0735-215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