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利居乐居”和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城市的目标,贯彻“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坚持抓好城乡建设统筹,严格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一是基础设施项目。2016年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75个,年度计划投资86.46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87.6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33%,44个项目提前完工,84个项目超额完成或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个项目进入扫尾阶段。二是局承建项目。2016年我局承建项目共7个,分别为海关路、槐树路、宁家湾路(一期)及宁槐路、园泉路、智通路、海泉路、东塔路、人民西路地下通道,概算总投资44361万元,年度计划投资 2397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5868万元。目前海泉路、东塔路已完工;海关路、槐树路、宁家湾路及宁槐路、园泉路正在进行路基施工;智通路临时便道已完成,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人民西路地下通道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钢架雨篷施工。三是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功申报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列入全省第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编制了《郴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规划3年试点期建设30.8km地下综合管廊,获得省财政厅补助资金1.2亿元。同福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已完成缆线700m,支线531m,景轩路、环东湖路、万福路等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将于2017年开工。
(二)城镇建设加速推进。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编制了郴州市2015-2020年的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纲要,举办了新型城镇化培训班,我市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加强与省厅对接,争取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项目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西河风光带被评为“国家级休闲绿道”,三合村的爱尚三合绿色庄园被评为“国家级休闲农庄”。积极申报改善人居环境贷款资金,11个县市区申报项目共计74个,贷款需求资金共计255亿。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已有27个传统古村落成功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全市共有283村庄成功申报绿色村庄。推进“大十字”城镇群建设,成功申报17个全国重点镇、35个中国传统古村落;大力支持并推进汝城县热水镇、资兴市黄草镇、永兴县高亭乡板梁村、苏仙区飞天山镇等一大批乡镇成功申报为国家级特色小镇、宜居小镇、宜居小区等。二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郴州市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郴州市首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郴州市刘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3个专项规划通过省政府批复。成立文物征集领导小组,新征集文物80余件。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古祠堂摸底调查工作,新发现一批古凉亭、古戏台、惜字炉等文物,建立数据库。其中在桂阳县遴选113座古戏台编印《桂阳古戏台》3000册,在全国发行。
(三)建管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快“两供两治”项目建设。全市“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9.86亿元,其中污水设施完成投资3.94亿元,建成污水管网92.87公里;垃圾设施完成投资0.89亿元,2个项目开工在建;供水设施完成投资11.455亿元,新建供水管网326.92公里,改造160.9公里,供水设施2个项目开工在建。东江引水一期工程取水口及引水隧洞全面动工。加快“气化郴州”步伐,成立了气化湖南郴州指挥部,省管网郴州分公司。完成了新疆煤制天然气长输管道郴州段项目的调研、规划、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及收运转体系一体化建设。全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1个,完成8个,2个在建,市本级、资兴市、永兴县、嘉禾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已实现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700吨/日,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430吨/日,运输能力1516吨/日。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省政府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考核任务数为13000户,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2100户,到位中、省资金24239.5万元,已开工22847户,开工率103.4%;已竣工22787户,竣工率103.1%,已入住17384户,入住率79%。2016年下达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21667户,已开工21703户,开工率100.2%;已竣工15736户,竣工率72.6%。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试点工作,汝城县文明瑶族乡东山村成功申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整体推进试点。三是推进嘉禾县全省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建设。目前嘉禾县域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100%完成总规修编。提质改造桂嘉路等14个游园广场和公路慢行系统,推动沿线城镇、园区、村庄梯度融合。老城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建成游园、广场20余个。全面实施乡镇“八个一”工程、农村社区“十有”建设,打造了荫溪、百步岭等一批省、市样板村。开通公交线路13条,建成港湾式招呼站173个,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交车,新旧城区之间开通便民免费公交系统。建成农村饮水供水工程7处,饮水安全覆盖率达86.6%,行政村供水覆盖率达100%,水利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推进城乡绿化攻坚,开展城乡连片环境整治,开展“点亮嘉禾”行动,亮化率达99%,宜居宜业的生态城乡格局逐渐形成。
(四)建筑业改革开创新局面。一是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宣传并落实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起草了《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培育优势企业、设立产业资金、鼓励资质晋级等方面提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查工作,摸底排查出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625.7万元、质量保证金212万元、履约保证金3176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加大“四上”企业清查力度,完成16家企业申报,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组织对188家建筑业企业开展诚信评定工作,将评定为B和未参加评定的63家企业取消诚信等级,清出郴州建筑市场。二是优化审批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精简审批流程,取消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批文、计生合同回执等6项前置条件;审批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前介入指导项目手续办理,把审批服务窗口前移,变“等待”为“主动”,变企业“找部门”为干部“访企业”。开展便民服务,强化制度化管理,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告知制度,办理施工许可证副本57个、正本45个,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按时办结,无超期办结项目。实行权力下放,将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和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叠范围内的项目委托两园住建局(规划建设局)进行管理,除给予资金支持外,专门选派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进驻两园,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加强节能监管,建立绿色生态理念。紧扣绿色生态城镇建设发展战略,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100%。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万花冲壹号”住宅小区、“城投大厦”、“友阿商业综合体”被授予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推广建筑节能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加强能耗统计,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工作常态化和精细化,促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发展道路。我局连续五年被市政府评为节能先进单位。
(五)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一是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抓好层级督导考核和监督履职抽查考核,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在末两位的市质安站监督人员免去现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管效能。推进标准化考评工作,全面推行以项目自评和企业自评为基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评体系,实现由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企业自觉排查隐患转变,共实施项目标准化考评575项次,多次得到省厅表扬。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成局系统2016年应急救援队伍申报建立以及应急救援专家、物资储备库的信息采集工作。二是突出质安监管核心。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建立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短信提醒平台,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体系,形成“事前通知、事中跟踪、事后落实”工作常态。集中开展4次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项目1500余项次,整改消除安全隐患850余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深入开展深基坑、高边坡、夏季消防安全、起重机械和临时用电等专项整治活动,加重对工地现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抽查考核比重,加强混凝土质量管控,强化工程监理作用,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三是推动文明工地示范创建。积极创建省优质工程7项、省芙蓉奖2项;将工地围挡宣传标语、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纳入日常检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内容,完成各类创文标语1000余条、公益广告面积3.8万余平方米,整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30余起。
(六)行业监管周密细致。2016年我市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272.31亿元,预计完成增加值92.6亿元。做好市城区初步设计审批,继续加强建筑节能、节约用水、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消防及无障碍设计审查以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高工程设计文件质量,完成67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74项。强化招投标监管,实施招投标监管72项,申请直接发包备案项目68个。招标项目100%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应公开招标项目100%公开招标。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测算、上报本市典型工程造价指标及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与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拓宽信息采集方式,加大价格品种、规格发布力度,为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及时提供准确的材料指导价格,节约财政资金。全年共审核施工合同备案78项、建筑面积252.98万㎡、总价款47.188亿元,备案率达100%,造价师签字盖章率达100%。强化执法监察,全年共稽查在建项目115个,建筑面积702.1万㎡,造价78.35亿元。配合参与违章建筑和私房建设违法违规专项整治30余次,配合拆除违法项目1256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4万㎡。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3起,有效震慑了建筑施工各类非法和违法生产活动。抓好建设领域“两个拖欠”治理,受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投诉28起,清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5672.5万元。
(七)队伍素质不断强化。一是突出“法治郴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育全体机关干部的契约精神,为建设“法制郴州”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界定,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开展案卷评查,制定事权划分方案,明确市区两级执法职责,同时做好地方立法筹备工作。二是突出思想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组织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16次,组织参加各类主体班7期103人次。开展“郴州十大文化符号”、创“五好”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四比”(比信仰、比作风、比操守、比工作)、向先进人物学习等主题学教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三是突出组织建设,抓好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优化干部结构。公开招录公务员2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推荐市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4名。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坚持抓好“三会一课”。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机关党建创先争优”、“城乡基层党组织心连心”等活动,慰问困难党员8人次,发放慰问金3600元;开展住建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七一”表彰活动;局系统所有在职党员均按要求参与进社区活动,帮扶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局7名班子成员继续一对一帮扶汝城县暖水镇广泉村贫困户14户,协助制定扶贫发展规划,送去帮扶慰问金5600元,引导贫困户发展蔬菜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共筹措到位帮扶资金159万元。四是突出作风建设,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等活动,紧盯六大纪律,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严治七大陋习,狠抓党风廉洁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各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好作风落地生根,有效地克服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住建局系统保持了风清气正,廉政执法,政令畅通的良好态势,达到执法规范、效能优质、质量提升,形成了心齐劲足、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五是突出行业建设,抓好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举办了全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树了“十行百星”砌筑工、钢筋工2个工种的20名先进典型,推荐郴州市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共2人。选出4名技术精湛的砌筑工作为郴州选手参加全省“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取得可喜成绩。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多层次、高水准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全系统培养了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的建筑技能“郴军”。
二、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以“把握新常态、立足新起点、完成新使命”为总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新三创”工作为抓手,推进大十字城镇群融合发展,提升城镇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加强建设市场监管,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新发展推进郴州经济社会的新跨越,加快建设“实力、创新、开放、生态、人本”郴州。
主要工作目标是:市中心城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75个,总投资概算454.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5.84亿元。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33.2亿元,增加值突破81.7亿元。全面完成“两供两治”项目建设。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率均达到10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工程招投标率达100%。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零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零群体上访事件”,争创苏仙奖30项、省芙蓉奖4项、省优质工程8项。围绕以上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城乡统筹,抓好项目实施。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交通同网、城镇同建、产业同兴、环境同治、城乡同筹”建设工程,加快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协调调度,对制约项目进度的问题进行分类,逐一突破,逐一解决。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基础工作,制定专人、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蹲点跟踪、逐个办结。积极协调银企关系,帮助项目业主落实贷款条件,促进银行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信贷扶持。强化服务,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既要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从严打击故意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施工秩序的违法行为。二是全力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抓好“两供两治”、“两房两棚”,大十字城镇群内的县市要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促桂阳、宜章、临武、嘉禾等4个县加快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转运体系建设,争取用4年时间,使全市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善镇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到2017年底前,中心城区建成区要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加速绿色生态城镇建设,在市城区实施城市绿荫行动“七大工程”,实现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市城区新建主干道投资建设1—2条规模较大地下公共综合管沟。进一步抓好建筑节能,促进建筑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实施土坯房改造,2017年计划改造21667户,力争基本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坯房改造需求,到2019年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全面开展整村推进,在重要交通走廊、重点集镇、连片传统村落、重要风景名胜区、精准扶贫村开展整体推进项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争取“改造一片、优化一片、小康一片”。重点整治农村危改对象的确认和补助资金的发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拆分使用。
(二)加大投资拉动,推进新型城镇化。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尽快出台《郴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重点推进市本级、资兴市、桂东县、梅田镇、流峰镇、热水镇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清单,积极争取中、省奖补资金,实施新型城镇化差别化奖补。全面推进建制镇综合试点工作,通过权限下放、体制创新、政策扶持等措施,提升试点建制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同时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重要契机,以地下城市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为发力点,在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同时,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快速发展,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将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纳入三区一园2017年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在2017年底前,支线、缆线管廊在全部开工建设,干线管廊达到开工条件。二是做好争资立项工作。全力争取国家、省促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财政投入和投融资政策、农村土地改革、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等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政策平台支持。加大对试点建制镇支持力度,建立奖补资金,试点建制镇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收入,除国家和省里规定用途外,主要用于镇区建设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城投公司等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银行以及亚行贷款,多措并举化解地方债务。湖南是国家首批PPP模式试点省份,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先后公布了2批PPP省级示范项目,我市的二污、四污等项目已经列入,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用。在实施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过程中,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等方式参与建设。
(三)保护历史文化,打造特色城镇。一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传统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尽快出台《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裕后街、金田首家、板桥刘家历史街区及湘南起义旧址保护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国保、省保单位申报力度,尽快编制义帝陵保护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湘南起义旧址群保护、维修经费。指导我市第四批27个中国传统古村落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资金,同时准备第五批申报资料。二是培育特色小镇。在全市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小镇,通过特色小镇承载我市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所有特色小镇要按照3A级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同时特别注意特色小镇产业定位不能“大而全”,力求“特而强”;功能叠加不能“散而弱”,力求“聚而合”;建设形态不能“大而广”,力求“精而美”;制度供给不能“老而僵”,力求“活而新”。 积极开展特色小镇、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申报工作,保护和利用好我市丰富的村镇特色景观资源和特色行业,增进城乡交流。
(四)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一是推动文明施工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开展黄土裸露治理、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专项治理,做好“绿色施工”工地创建、工地围挡宣传标语等工作,促进全市建筑施工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坚持以样板引路,发挥典型作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观摩活动。二是规范整顿工程监理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开展监理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监理关键岗位人员规范化履职核查”工作,健全完善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对工程监理从业行为实施动态考核,建立工程监理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大对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和出厂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以及延伸监管力度,禁止企业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不合格混凝土流入施工现场。通过实行“四不两直”不定期对全市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实验室进行飞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申报和跟踪监管。对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在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环节中严格把关,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明确项目必须达到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实现绿色建筑向县(市)延伸,力争实现县(市)绿色建筑零的突破。四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政策激励,按照《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具有较好信誉和发展前景的建筑业企业科学发展,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支持本市企业承揽政府投资项目,尽快修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本市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建筑业信用管理体系,逐步构建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重点打击市外信誉缺失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市场清出制度,对严重扰乱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的市外企业一律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