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全市住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各项既定工作。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城乡面貌再焕新颜。全市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8%,同比提高1.55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2017年全市争取到中省资金4.75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42.07亿元,市中心城区实施了198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29亿元,香雪中路隧道等43个项目完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省级试点城市建设,同福路、环东湖路、槐树路等3条地下综合管廊顺利实施;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升。郴州顺利通过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中期评估和新型城镇化试点第一阶段检查。资兴市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在农业人口转移上成效显著,通过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农业人口转户“零门槛”和农业转移人口“能安居、能留住、能致富”的目标,得到省政府表扬。热水镇成功申报国家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小镇,黄草镇、飞天山镇、和平村、小埠村成功申报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中心城区完成燕泉河等21处黑臭水体整治,各县市完成10处黑臭水体整治。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0处,污水处理实现从县城延伸到重点乡镇、重点流域。北湖区等8个县市区建成了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体系,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32个,完成209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了农村垃圾治理全覆盖。永兴县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和平村被评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历史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在全省率先出台首个地方性古民居保护规章《郴州市古名居保护办法》,编制了《湘南民居建筑标准图集》。共有35个村庄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72个村庄申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已上报至住建部评审。
(二)守住监管底线,质安水平再提升。全市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面提质年”“打非治违”等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创建芙蓉奖4项、省优质工程11项、苏仙奖40项。严格实施“一单四制”制度管理,全市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销号13项。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全市共评定优良项目69个。全年共开展4次季度督查、4轮地毯式隐患排查以及起重机械、扬尘治理等专项整治,桂阳县、资兴市、苏仙区、北湖区督查整治力度较大,成效明显。加大易地扶贫集中安置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查处无图施工、偷工减料、擅自加层扩建等违法建设行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立案47件,下发整改(停工)通知书800余份,约谈4个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人、6家企业和13个项目负责人,有力地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和建筑安全生产。
(三)抓好市场监管,建筑行业再发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14.2亿元,同比增长15.5%;全市建筑业增加值103.27亿元,同比增长13.1%,增幅位居全省第五。出台《郴州市市本级建筑业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建筑业产业引导资金,促成市建筑业协会与长沙银行达成合作意向,对资信良好企业提高授信额度。组织20家企业参加2017湖南“筑博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采集诚信信息530条,完成155家市外和47家市内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的发放,上报46个项目、59个责任人、19家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全市实施招投标监管613项,其中施工招标562项、监理招标51项。中心城区直接发包备案项目100项,其中施工51项、监理48项、检测1项。全年组织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考试共12526人次,合格10692人次。
(四)打造“三个住建”,城市品质再上台阶。打造人文住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0150户,开工率156%;竣工19272户,竣工率149%。全年下达桂东县危改指标4113户,对桂东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宜章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获得省政府通报表扬。两供两治项目全面建成,累计完成投资79亿元。打造智慧住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全面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全市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181项,并将施工图审查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纳入财政预算。在市中心城区主动取消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批文等6项前置许可条件,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2/3以上。打造绿色住建,建设宜居城市。全市建筑节能竣工面积497.44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设计面积12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建筑节能竣工面积365万平方米,全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均达到100%。按一星级绿色建筑建设的“四馆一厅”全面完工,形成了中心城区带动县(市)发展的整体格局。中心城区、各县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分别为3.5万平方米、2.26万平方米。《郴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桂阳县等5个县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建成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广场改造等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政风再换新貌。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建“五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认真整改,全面开展“治陋习、树新风”、“私车公养”、“四风变种”、清退红包礼金、兼职取酬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总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作为整治重点环节和监督重点,确保将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在贫困群众身上,依纪依法依规处理交办8起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二、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以“双修双改”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载体,以强化监管为迎接住建部督查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平安住建、人文住建、智慧住建、绿色住建、廉洁住建”建设,为“五个郴州”建设贡献力量。主要工作目标是:市中心城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60个,年度计划投资95.09亿元;力争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60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争创芙蓉奖4项、省优质工程8项、苏仙奖30项;持续深化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零”目标(零死亡、零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零群体上访事件),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围绕以上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城市双修”为抓手,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贯彻落实《郴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争取国家、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各项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推进市本级、资兴市、桂东县、梅田镇、流峰镇、热水镇等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一是抓建制镇试点工作。加大对试点建制镇支持力度,用好建制镇综合试点奖补资金,探索试点建制镇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返还,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特色的村镇,争取再挂牌一批国家级特色小镇、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二是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通城市堵点、弥补城市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着力推动城市建设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有序推进人民东路立交桥、东江饮水二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三是抓人居环境提升。按照《郴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实施山体修复、水生态环境修复等11大工程。全面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摸底建档工作;加大两供两治项目建设力度,新建自来水供水厂3座,治理存量垃圾场3座,新建(扩建)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4处,提标改造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4处,实现“一湖两河三江”等敏感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治理燕泉河等中心城区黑臭水体4处,治理资兴、桂阳等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7处,治理栖凤渡镇、华塘镇等乡镇黑臭水体11处。各县市要在6月底前出台“城市双修”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并建立项目库。
(二)以“农村双改”为载体,全面助推脱贫攻坚。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抓好“农村双改”工作。一是抓实农村危改。全市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906户,重点支持宜章、汝城、安仁3个贫困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脱贫摘帽打好基础。各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并出具危房鉴定报告。二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3处,续建4处,新增处理能力7.4万吨/日。新建乡镇垃圾中转设施15处,各县市区要在4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完成治理任务,以便迎接省住建厅考核验收。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户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厕所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提高10%以上。三是规范村民建房。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制度,争取完成1000名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育认证。做好《湘南民居建设标准图集》的宣传推广,引导村民科学建房,每个县市区确定1-2个村庄开展特色湘南民居试点。各县市在6月底前出台“农村双改”实施方案,并建立项目库。
(三)以“国检督查”为契机,全面打造“平安住建”。今年住建部将对我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这既是省住建厅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也是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契机。此次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由主要领导挂帅,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在认识上再提高、态度上再端正、措施上再具体,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凝心聚力,勇于担当,确保督查工作万无一失。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坚决打击不具备质量安全基本条件、未领取施工许可即擅自开工,以及质量安全保证基本条件和重大危险源识别管控不到位的建设行为。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积极培育创建省级和市级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脚手架、模板支架、现场临时用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等专项整治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生产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以及施工质量控制行为。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健全联动机制,重点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建筑施工领域表现突出的问题,遏制建筑施工无相关手续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做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违法事实查处到位,典型案件曝光到位。加强季度集中督查和特殊时期重点地区的明察暗访,对于屡次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报请市安委挂牌督办,并启动事前追责程序。另外,按照易书记批示和市政府部署,切实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监管。加强对乡镇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项目招投标监管,对公开招标项目认真开展标后稽查,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四)以民生民本为核心,全面建设“人文住建”。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在城乡建设中强化人文特色、在行业管理中弘扬人文精神、在服务基层中彰显人文关怀。一是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以《郴州市古名居保护办法》和《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形成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法制观念。继续组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力争成功申报60个中国传统村落,以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各县市区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保障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创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在“两园”具备条件的项目报建中推行“先建后验”试点,建立“以部分审批事项前置代办+企业依法承诺+备案”为核心的并联审批模式,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三是大力支持民生项目落地。针对中小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及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立足住建系统职能,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优惠政策,严把质量、安全关,促进项目尽快落地。
(五)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全面构建“智慧住建”。按照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创新技术手段,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树立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的思想,围绕“一次办结”总体目标,认真梳理审批事项,整合住建领域各类信息系统,着力构建一体化的大管理平台。认真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推进施工图多图联审、多审合一制度,建立统一的施工图数据库;探索建立“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二是健全诚信体系。加强诚信信息采集力度,切实发挥建筑业诚信管理体系作用;加大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公示力度,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对失信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对诚信正面典型,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办事流程,优先评先评优,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三是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于有条件采用BIM技术的项目,鼓励其采用BIM技术,并作为应用示范点进行培育,向全市进行宣贯推广;同时,举办BIM技术培训班,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六)以转型发展为重点,全面实施“绿色住建”。围绕国家绿色发展战略部署,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建设资源承载力强,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一是严格执行节能管理制度。强化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过程的闭合监管,确保全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加强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申报和跟踪监管,在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环节中严格把关,建筑节能65%标准在新建建筑执行率达到100%,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使用比率达到40%以上。三是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尽快制定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重点实施东河、秧溪河水系连通工程等项目,力争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生态环境优”的目标,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县市要在9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
(七)以党的建设为根基,全面实现“廉洁住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建设统领住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整个住建工作始终,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服务一流的住建队伍。一是扎实抓党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的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党建“五化”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二是认真纠“四风”。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严防不良之风卷土重来、反弹回潮,以过硬的作风,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整治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过程中“索拿卡要”的问题。强化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的监督执纪,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三是努力强队伍。加大对建设领域干部队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住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