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01〕19号)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其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烤烟生产收购经营工作,全面完成烤烟生产收购和税收任务。二是根据国家下达的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结合市场和烟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全市烤烟种植收购计划,衔接生产资料和资金供应,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组织实施科技兴烟战略,落实烤烟生产收购的各项技术措施,全面提高烤烟质量水平。四是坚持烟叶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购销矛盾,维护烟农、企业和地方财政利益。五是坚持烟草专卖,维护烤烟收购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查处打击烟叶贩卖和制假走私活动。六是根据国家烟叶经济政策,加大对烟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援建性水源项目建设,整合涉农部门和资金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七是分析烟叶产销形势,调查研究,报送烟草信息,指导烟区工作。八是落实省、市扶持烤烟生产的各项投入政策。九是指导各县(区)有关两烟工作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人,退休人员2人,共计11人。其中在职正处级4人,副处级3人,科长1人,工人技师1人。退休人员正处级1人、副处级1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财政安排预算拨款365.28万元(包括烟叶发展资金270万元),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公用支出。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烟叶工作的绩效考核目标要求,我单位工作具有特殊性,长年要深入到种烟乡镇村组和农户中去,每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6万元用于弥补财政安排工作经费不足的困难。财政预算收入合计401.28万元。加上其他烟叶政策兑现等收入606万元,共计收入合计1007.28万元。
(二)支出预算。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5.0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人员支出合计77.98万元。一般公用支出17.3万元。基本支出合计95.28万元。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开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两烟市场管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及技术创新等工作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纳入预算拨款的烟叶发展资金2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6万元,按政策兑现的项目经费(由市烟草公司拨入非税专户)606万元,项目支出合计912万元,资金可结余结转,争取最大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上支出合计1007.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5.0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5.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人员支出合计77.98万元。一般公用支出17.3万元。基本支出合计95.28万元。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开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两烟市场管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及技术创新等工作开展。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的烟叶发展资金2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36万元,项目支出合计306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等不足的困难,已确保我办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按照不超过2015年度费用16.6万元进行预算。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按照不超过2015年度费用11万元进行预算。没有安排出国出境费用。2016年度“三公”费用预算合计27.6万元。我办按照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相关规定,坚持节约,反对浪费。与2015年比较“三公”经费没有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