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是由郴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局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智障、听障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职业教育与康复训练。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郴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的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本部门核定编制数40名,实有在职人员25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的人员及办公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9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4.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191.2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91.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91.26万元,系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6.4万元,系学校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4万元安排的其他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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