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
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市纪委第四届二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借助作风大整顿活动的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突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带头,齐抓共管,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只有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才能够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减少内耗,拓展事业欣欣向荣的发展空间,提供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这是我们的共识和奋斗目标。首先,领导班子成员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室装修、个人财产申报、公款出国(境)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在项目申报上优亲厚友,写条子,打招呼,不为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其次,委党组坚持每年度下发《郴州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览表》,内容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批、投资规模控制工作、招标投标、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监管、公共资源整合工作、投资信息发布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效能监察、财务管理10大项,覆盖所有领导和科室,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形成了主任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三,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形成合力。我们根据《市发改委“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郴州大发展”主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的安排,原文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向力力、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在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会上的讲话;主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进行了个别的交流、沟通;向各县市区发改局和本委所属机构发出了征求意见函,由监察室、政工科收集整理。认为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工作称职的占98%。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1、指导县市区发改局的自身建设,加大优秀人才的推荐、交流、使用力度。2、指导县市区发改局的业务工作,对桂东、汝城、安仁县的重大项目安排,给予扶持。3、调整《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估各县市区及科室工作,如信息报道,超额完成部分应适度加分。委党组充分采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
2、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保障政令渠道的畅通。今年,我们继续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表决制和程序记录办法,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等制度。今年来,委财务实行了预算管理、支出公开、季度情况通报、3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经过委务会集体研究确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将委里的审批项目及审批权集中放在审批窗口审批,充分做到了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扩大公开信息量,在郴州新闻网开设了专栏,在市发改委网站及时发布发改部门动态、发展规划、政策法规、重大项目、两型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等涉及全市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事项,对“十二五”规划、审批办结事项等及时公示,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截止11月15日共发布信息1648条。在委网站设立了网上办事、投资项目管理系统、重大项目违规举报等栏目,健全网上办事通道。同时还专门设立了主任信箱、嘉宾访谈、意见往集、便民回答等政民互动栏目,做好了民情民意的征集和投诉处理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政府、和谐社会建设。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郴州“两城”建设的各类重大事项,在调研论证、项目安排、投资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调度,依法监管。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凡涉及本委人事变动、重大开支、工程项目或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由分管领导或主办科室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委务会、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这种做法,充分尊重了群众的知情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了发展改革工作的和谐发展。我们根据《郴州市发改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统一为各县市区发改局制作网站,开发全市项目库管理软件网络版,推广使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全年共召开6次党组会、14次委务会,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2次,科长内部交流使用3人、提拔任用科长1人。坚持每月(季度)的工作调度,由科长和分管领导汇报,完成任务好的满分或加分,没有按时、足额完成任务的扣分,公开评议,赏罚分明,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运转正常、廉洁高效。
3、提升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教育为先,惩防并举,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本年度,我们一是及时传达了市纪委第四届二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郴州市发改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湖南省发改委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征订廉政教育的书籍和音像资料,组织观看《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明察暗访实录》专题片。为了凸显发展改革工作的行业特色,纪检组、监察室把“怎样预防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列入廉政教育的常态化内容。从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的各个环节,对已经发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打招呼”、“敲警钟”,让大家认识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行政风险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防范意识,杜绝了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为先、“关口前移”、惩防并举的指导思想。三是把郴州市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和法规工作办公室(市发改委稽查办)列为行风评议的重点岗位。同时,继续对市发改委行政审批科实施效能监察,杜绝了个别行政审批项目中存在“体外循环”问题的发生。
二、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围绕“发展和改革”两大主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突出特色,抓出成效,是委纪检组、监察室的角色定位。今年,我们的工作有以下特点:
1、以作风大整顿活动为推手,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全市发改系统开展的作风大整顿活动,纪检组、监察室在委党组、行政的领导下,承担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我们一是成立了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党组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重大项目稽查办、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综合科为成员单位。二是召开了全市发改系统作风大整顿动员大会。市发改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发改局长、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作风大整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关于“五个一律免职”的通知》、《郴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市发改委主任作了题为《上下联动,同“评”共“整”,让作风大整顿在全市发改系统取得实效》的动员报告;市政协主席陈社招同志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除重点解决市委提出的“七不”问题外,我们还将委机关存在的思想上重业务工作轻党务工作、行为上重单项工作轻集体行动、对上重申报轻跟踪、对中重交办轻协调、对下重调度轻调研的“五重五轻”问题,列为作风大整顿的内容。三是采取了“全场盯人”的措施进行互动。印发《郴州市发改委作风大整顿责任一览表》,让领导、科室、个人权责对应,全员参与,不留死角,形成了全市发改系统上下联动、共同评议、共同整改的局面。共组织全委干部职工作风大整顿点评大会1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督察县市区开展活动情况 3次、完成信访问题调查1件、发出工作纪律检查通报2份、落实行政审批工作的整改任务1件。如:今年5月,市作风办通报批评我委行政审批工作存在“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问题,主任召开委务会专题研究了《关于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中存在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提出了三条整改意见:一是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决定,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到位。二是提高认识,各负其责,把改进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如出现反弹,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护短遮丑。9月,围绕全市“产业大转型”课题,委主要领导和有关科室参与电视问政活动,就我市制定和争取推进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解决物流发展滞后问题的措施等问题,作了认真的解读和答复。
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落实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如廉政教育、效能监察、绩效评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刊物征订、信息报送等等,纪检组、监察室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全程参与并协调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做到了敢抓善管、不辱使命。如:全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纪委、市发改委牵头实施。委纪检组、监察室、稽查办协助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圆满完成了情况收集、数据报送、材料综合等日常工作。11月上旬,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带队、抽调5名工作人员,完成了对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3个县市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监督检查任务
2 、以项目稽查为抓手,承担监督管理职责。
纪检组、监察室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运用国家赋予发改部门的项目稽查权,以项目稽查为抓手,积极配合市纪委和有关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职责。采取了查开工、查投向、查程序、查内容、查资金、查管理的“六查”方式,保证项目无虚假,资金不滞留、不挪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加快全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步伐。全年共迎接国家级专项检查和项目稽查5次、省级专项检查和项目稽查4次、市级自行组织综合检查6次。检查区域覆盖市本级和所有的县市区,内容涉及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教育卫生社会类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集中供水项目、养殖场、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项目等各类项目 132个,发现问题86个。针对项目前期环境评估手续不齐全、招标投标信息发布不及时、土地使用权出让不规范、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程序不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擅自提高容积率、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和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凡是能够合理解释的,必须说明;能够补办手续的,尽量补办手续;确属自身问题的,端正态度,做好检讨,整改到位。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以交办专项任务为切入点,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国家赋予发改部门对计划项目招标投标方式的核准权,一直把规范全市的招标投标行为作为交办专项任务,下达给市发改委办理。纪检组、监察室督导、协助郴州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招标投标法定程序,切实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一要根据投资计划核定招标方式,通过行政审批窗口,办理核准手续。二要认真组织好招标投标活动。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向分管的市领导汇报,并商请市纪委执法室参与指导和监督。三要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因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协助市纪委执法室调查取证,从严查处。我们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关于郴州市市本级开通使用网上行政处罚及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制定了《郴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开通使用网上行政处罚及电子监察系统实施方案》,该系统于2012年元月1日联网运行。今年,我们共处罚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的项目5个、下发处罚决定书5份,处罚到位资金31.5万元。
三、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项目实施情况
今年,我们申报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项目1项。项目名称:招标投标监管机制建设。主要工作内容: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范招标投标违规问题举报;规范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我们在5月底制定了《市发改委2012年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我们认为:国家虽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但是,对于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以及其他具有招标投标职能的主管部门,某些政策性的条款不够清晰,权限界定模糊,容易出现理解上的分歧,仍然没有突破招标投标活动“齐抓共管”的局面,部门利益的均衡化现象依然存在。如《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招标以及实行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建设项目,均应随机从该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郴州终端自2010年4月28日开通联网运行至今,财政、建设、交通、国土、水利、文化、卫生、医药等具有招标投标业务的行业主管部门的评标专家抽取,仍然各行其是。我们虽然起草了《郴州市招标投标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处理暂行办法》、《郴州市招标投标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有关部门也提出了不同看法,甚至强烈反对。目前,经请示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政府办的有关领导,尚需等待省里相关部门的文件下发后,再做讨论、修改、签发。
主要缺点:因纪检组、监察室人手少,牵头的日常性工作任务多,精力分散,忙于应付,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较少。同时,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明年的工作打算: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干新三年,再创新辉煌”的思路,做好本委作风大整顿活动向常态化转型的工作。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地开展廉政教育,确保不出现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3、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申报并圆满完成本委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任务。4、联合市直机关相关部门,协调本委的有关科室,继续抓好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日常性工作。5、完成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和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