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职能职责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51号)精神,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力促进计划;开展高新技术信息收集应用、高新技术项目有关服务和高新技术产权评估;指导县市区生产力促进工作和市生产力促进协会工作。
二、 部门收支概况
根据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书,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收入预算包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单位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3.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73.07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5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66万元、医疗卫生4.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5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6年财政补款收入73.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73.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附件: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