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单位在编43人,实有78人,其中在职人员43,离休1人,退休34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计划财务科、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等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房产开发和管理政策、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承担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减排的责任。参与全市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的协调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计划立项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及乡、镇、村庄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6年财政安排行政经费部门预算409.4万元,年末追加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资金90万元,建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维护经费20万元。实际基本支出815.13万元,包括:人员及社会保障费653.05万元,公用经费162.0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财政年初安排项目经费203万元,年末追加50万元,项目经费包含: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费30万元,“两供两治”工作经费10万元,农村危房工作经费10万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40万元,街景改造、城中村、城镇污水等专项工作经费6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50万元,追加黑臭水体专项治理经费50万元。
2016年1-12月份项目实际支出245.75万元,项目支出包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32.7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50万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费30万元,“两供两治”工作经费10万元,街景改造、城中村、城镇污水等专项工作经费63万元,农村危房工作经费10万元,黑臭水体治理前期调研工作经费5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
1、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万元。
2、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78万元,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本单位2016年无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资产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手册》,系统阐述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年初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全年的审计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利居乐居”和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城市的目标,贯彻“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坚持抓好城乡建设统筹,严格监管建设工程质量,大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一是基础设施项目。2016年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75个,年度计划投资86.46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87.6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33%,44个项目提前完工,84个项目超额完成或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个项目进入扫尾阶段。二是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功申报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列入全省第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编制了《郴州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规划3年试点期建设30.8km地下综合管廊,获得省财政厅补助资金1.2亿元。同福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于2016年8月开工,已完成缆线700m,支线531m,景轩路、环东湖路、万福路等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将于2017年开工。
(二)城镇建设加速推进。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编制了郴州市2015-2020年的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纲要,举办了新型城镇化培训班,我市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加强与省厅对接,争取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项目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西河风光带被评为“国家级休闲绿道”,三合村的爱尚三合绿色庄园被评为“国家级休闲农庄”。 积极申报改善人居环境贷款资金,11个县市区申报项目共计74个,贷款需求资金共计255亿。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已有27个传统古村落成功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全市共有283村庄成功申报绿色村庄。推进“大十字”城镇群建设,成功申报17个全国重点镇、35个中国传统古村落;大力支持并推进汝城县热水镇、资兴市黄草镇、永兴县高亭乡板梁村、苏仙区飞天山镇等一大批乡镇成功申报为国家级特色小镇、宜居小镇、宜居小区等。二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郴州市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郴州市首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郴州市刘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3个专项规划通过省政府批复。成立文物征集领导小组,新征集文物80余件。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古祠堂摸底调查工作,新发现一批古凉亭、古戏台、惜字炉等文物,建立数据库。其中在桂阳县遴选113座古戏台编印《桂阳古戏台》3000册,在全国发行。
(三)建管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快“两供两治”项目建设。全市“两供两治”设施建设累计已完成投资71.77亿元,2016年完成19.86亿元,其中污水设施完成投资3.94亿元,建成污水管网92.87公里;垃圾设施完成投资0.89亿元,2个项目开工在建;供水设施完成投资11.455亿元,新建供水管网326.92公里,改造160.9公里,供水设施2个项目开工在建。东江引水一期工程取水口及引水隧洞全面动工,净水厂工程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正在进行一期输水管道土建安装工程招标。二期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2017年1月可完成施工图设计。加快“气化郴州”步伐,成立了气化湖南郴州指挥部,省管网郴州分公司。完成了新疆煤制天然气长输管道郴州段项目的调研、规划、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市城区天然气接收门站的规划、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配合湘控股和省管网公司有序实施郴州-资兴、郴州-桂阳的管线走向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及收运转体系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11个,完成8个,2个在建,市本级、资兴市、永兴县、嘉禾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已实现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桂阳、临武正在开工建设,宜章县已完成前期工作,完工和开工项目占总数的91%。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700吨/日,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430吨/日,运输能力1516吨/日。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省政府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考核任务数为13000户,省住建厅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22100户,到位中、省资金24239.5万元,已开工22847户,开工率103.4%;已竣工22787户,竣工率103.1%,已入住17384户,入住率79%。2016年下达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21667户,已开工21703户,开工率100.2%;已竣工15736户,竣工率72.6%。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试点工作,汝城县文明瑶族乡东山村成功申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整体推进试点。三是推进嘉禾县全省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建设。目前嘉禾县域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95%以上,乡镇100%完成总规修编。提质改造桂嘉路等14个游园广场和公路慢行系统,推动沿线城镇、园区、村庄梯度融合。老城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建成游园、广场20余个。全面实施乡镇“八个一”工程、农村社区“十有”建设,打造了荫溪、百步岭等一批省、市样板村。开通公交线路13条,建成港湾式招呼站173个,90%以上的行政村通公交车,新旧城区之间开通便民免费公交系统。建成农村饮水供水工程7处,饮水安全覆盖率达86.6%,行政村供水覆盖率达100%,水利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推进城乡绿化攻坚,开展城乡连片环境整治,开展“点亮嘉禾”行动,亮化率达99%,宜居宜业的生态城乡格局逐渐形成。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与全年指标对比情况看,2016年决算支出总额超全年指标20.97万元。
(二)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因近几年本单位人员调动频繁以及固定资产价值限额调整等原因,导致少部分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