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馆),隶属郴州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工作,广泛的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雷锋精神教育及未成年人教育。
(二)国家烈士公祭日及重大纪念日期间,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纪念活动。
(三)加强基层文化宣传,开展惠民公益演出,并为市民及社会公众、游客免费提供红色文化及革命传统教育,打造红色文化主题公园。
(四)整合湘南起义的文化遗产资源,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湘南起义旧址群—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家大屋)的保护性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五)抢救性的开展革命历史文物、实物、图片的征集、保护工作,并举办有革命历史性的专题展览。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纪念设施进行维护、翻新,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有效利用。
(七)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园林为主线,开展园区内的景观绿化提质及园林绿化等管护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休闲健身的公园。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部门核定编制数35名,差额编制24名,自收自支编制11名,实有人数 52 人,其中:在职人员
42人(含临时聘用人员13人),退休人员10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各项经费以及纪念馆免费开放、湘南起义旧址群——郴县苏维埃政府旧址(陈家大屋)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等专项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21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6.8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7万元;其他收入90.7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21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9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1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与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19.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1.88万元,系保障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7.87万元,包括纪念馆免费开馆补助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烈士公园(湘南起义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行所需的设施设备维修、维保、管理等消耗方面支出;湘南起义旧址群-“陈家大屋”管理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陈家大屋日常运维安保管护、私房部分的房屋年租费、等专项工作经费;烈士纪念日活动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全市机关、部队、学校、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参加烈士纪念日活动的费用,包括:纪念活动宣教牌、宣教栏、宣教立柱及烈士纪念活动现场布置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人员经费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