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能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知识创新。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捍卫科学尊严,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市民科学文化素质。作好科普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为党和政府制定科学技术政策、法规提供咨询。
4、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组织所属团体和会员承担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技工作以及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等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参加技术攻关,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6、负责全市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对县市区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联系和指导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民营企业科协团体,组织厂会协作、厂校协作活动。
7、组织开展农村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农技协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8、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60.4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60.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60.42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85.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91万元、津贴补贴24.45万元、奖金3.03万元、社会保障(含医疗卫生)支出11.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29.60万元。
2、项目支出175万元,其中:科普专项经费支出115万元、学术交流12万元、青少年科技活动6万元、全民科学素质12万元、全国科普日5万元、科普大篷车10万元、新馆运行1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4.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 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2.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及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60.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85.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离退休费、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支出、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等。其中:科普专项(含流动科技馆)经费支出115万元、学术交流12万元、青少年科技活动6万元、全民科学素质12万元、全国科普日5万元、科普大篷车10万元、新馆运行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