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概况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管理市质安站、市城建开发公司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和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市招投标办、市造价站、市图审中心等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专项立项情况
我单位2017年共申报7项项目资金, 分别为:
1、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立项
依据为《关于成立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通知》(郴政办函[2012]174号);《关于2013年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工作任务和专项经费的请示》(郴建发[2013]3号);《关于2013年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发展经费安排问题的意见》。长期绩效目标为通过3-5年的时间,争取郴州市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年度绩效目标为加强规划编制,全面强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2、郴州市“两供两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立项依据为关于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有关问题(郴府阅[2014]25号);《关于印发<郴州市2015-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5]5号)。长期绩效目标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年度绩效目标到2016年底,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立项依据为《关于成立和调整郴州市数字郴州建设领导小组等34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83号);《关于解决2013年郴州市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的请示》(郴建发[2013]40号)。长期绩效目标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速产业聚集,充分发挥示范镇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联系城乡纽带等方面的积极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危房改造建设,年度绩效目标为按要求完成2017年省危房办下达的任务指标。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立项依据为《湖南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长期绩效目标为完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上级交办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各项工作。
5、城市配套费征收项目,立项依据为《郴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2015-2020年)》(郴政办发[2015]44号)。长期绩效目标为整合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资金,针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调整与完善,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方便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
6、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立项依据为根据郴办字[2007]55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市城区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长期绩效目标为抓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竣工等多个环节实施调度管理,年度绩效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凝心聚力谋发展,全面完成年度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7、街景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设施建设等专项工程经费,立项依据为《郴州市城区街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2]212号)《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266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5-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15]5号)。长期绩效目标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完善街景改造,城中村改造,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年度绩效目标到2017年底,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7年度专项总投资18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3万元。专项资金均于2017年内拨付到位。
2017年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费30万元,“两供两治”工作经费10万元,农村危房工作经费10万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20万元,街景改造、城中村、城镇污水等专项工作经费6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50万元。
项目的开展主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市委市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审计业务开展中,严格人员作风,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申报的7项专项均从2017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17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1、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项目按期加强规划编制,全面强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汝城县历史文化街区整治和改造规划》通过省住建厅审查。汝城县热水镇被评为住建部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永兴县板梁村等8个村成功申报为中国传统古村落。提高了就业率,推动旅游业发展,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使群众享受到长期的经济、社会受益。
2、郴州市“两供两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项目按期完成污水治理,治理率达95%以上。提高郴州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以省住建厅下达的指标数为准,2017年完成土坯房19272户。该项目提高了郴州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项目按期完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70项。该项目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提高了郴州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
5、城市配套费征收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该项目已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方便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
6、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该项目2017年全市争取到中省资金4.75亿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42.07亿元,市中心城区完成年度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调度任务198个,完成投资129亿元,香雪中路隧道等43个项目完工。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方便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
7、街景改造、城中村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设施建设等专项工程经费,该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并且目标非常明确,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要求。项目按期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方便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大部分下拨及时,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综合考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次确定为优。
五、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
(1)明确项目研发方向的指导思想。一是紧密结合郴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项目选择要以郴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依据,从郴州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出发,紧紧围绕“一化两城、三创四大”发展战略,对加快建设创新型郴州具有支撑引领作用。二是要结合重点领域需求。项目实施成果要有效发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体现“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理念。项目实施成果能惠及民众,造福百姓。
(2)做好项目筛选和论证工作。一是征集项目建议书。组织发动广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所、有关单位和科技人员征集项目建议书,了解和掌握项目立项的方向。二是组织调查研究。在征集建议书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企业生产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民生工程等方面的技术需求。三是组织专家会议提出拟立项项目方案。根据所征集的建议书和调查研究掌握的技术需求情况,组织召开专家会议研究提出拟立项项目方案。四是组织专家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政府批复的拟立项项目方案,组织专家组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对拟立项的每个项目提出研发目标、申报条件、验收指标、提供成果形式、实施期限、财政资金投入额度和配套比例等具体要求。五是组织发动申报项目。公布项目申报指南后,积极组织广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六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对所受理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组对每个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经济性进行评审和论证,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和带动性强、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择优立项支持。
(3)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支持和引导项目承担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合作各方科技资源,形成合力优势,提升项目实施的技术水平,保障项目实施的各种条件,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化技术研发,确保项目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4)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对立项实施的各种科技计划项目,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5)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指标要求和实施期限,凡到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和成果鉴定,到期未能验收和鉴定的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做到有立项,有验收、有鉴定、有成果,力求善始善终。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少,仅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得专项设施建设步伐缓慢,不适应城区建设的新形势需求。资金压力大。一是市财政对义帝陵、湘南起义旧址群等7个项目安排保护规划修编经费共82.6万元,但经过预算后,编制规划共需618万元,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目前仅完成《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郴州市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郴州市首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郴州市刘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三区一园尚未编制专项规划;二是市财政对义帝陵保护、李家大屋、板桥刘家等修缮工程的财政资金安排尚未明确,三区一园因保护经费高(如高新区经过估算得出对板桥林家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缮需要经费2亿元左右,仅修缮设计费就需1千多万元),财政困难,工作经费不足等原因,工作力度不大,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七、意见及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完成移交后,要加大对专项项目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构建一个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
(二)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继续加大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对城区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融合相关部门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城区建设中。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