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单位职能职责
我中心是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和征缴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年龄、工种等基本情况的审查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登记、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老工伤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本部门核定编制数5名,全额编制5名,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另临时聘用人员15人,无离退休人员。
收入预算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经费支出以及工伤保险的征管经费。
(一)收入预算。我中心2015年总收入为财政拨款76.0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36.06万元,项目经费40万元。
(二)支出预算。我中心支出预算共76.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万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一)基本支出。中心本年基本支出共36.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
(二)项目支出。本年项目支出共40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拨付以及老工伤的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中心所有临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以及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以弥补基本经费的不足,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