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市规划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积极开展城市规划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重点超前规划,城市规划的调控和引导职能继续增强
一年来,我们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南延东进”步伐,加速推进以城市广场和兴隆步行街为中心的现代商务中心、以五岭广场为中心的文化休闲中心、以开发区科技工业园为中心的高科技产业中心等“三大中心”建设的要求,积极超前规划,较好地发挥了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1、着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近期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了规划项目建设力度,先后开展了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柿竹园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规划、中心城区商务中心城市设计、新城区分区规划、北湖区工业园规划、湘南风情园规划、王仙岭风景区规划、郴资桂城区段生态旅游带规划、燕泉河改造规划、市会展中心建设规划、高尔夫社区规划、京广高速铁路及站场的规划选址、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等项目。同时,详细规划项目工作力度也不断加大,认真开展了梨树山居住综合区、四清湖度假村、龙女温泉度假村、郴州稻文化博物馆、东江湖山庄、郴州三九新城、湘南学院学生公寓区和教职工住宅区、湘南风情康居园、郴江河沿江风光带、顺风园、郴州怡馨园和苏仙岭、南塔、北湖、烈士公园等规划编制的审查工作。一大批规划项目的展开,有效地提高了城市规划覆盖率,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
2、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城市规划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思想,集中精力和时间,切实加大了对重点工程的规划审批力度,对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受理,专人负责,并实行分管领导跟踪负责制。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兴隆步行街、兴旺步行街、市会展中心、世贸中心、雄森广场、“十路”改造、香雪东路、财富广场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审批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不懈地实施城区亮化、美化和城市畅安工程,认真制定了《市中心城区重要街道沿街外墙装饰工程实施方案》、《市中心城区建筑物平改坡实施方案》和《市中心城区旧城街道改造和新建道路同步实行三管下地和三灯配套安装的通知》,积极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提供服务。
3、认真开展了社区建设规划工作。为高标准抓好中心城区的社区建设,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的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了59个社区的规划选址、定点、报批等工作,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31项,总面积6567.8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32项,总面积19324平方米。
4、继续加强了对城镇规划的指导。完成了宜章县、临武县、安仁县总体规划修编评审工作。完成了宜章县玉溪河综合治理详规、桂阳太和镇总规、万华岩镇总规、五里牌镇总规、良田镇消防规划。认真开展了永兴县碧塘镇碧塘、嘉禾县袁家镇周家、北湖区鲁塘镇冷水、桂东县寨前乡白竹等村小康示范村的试点工作。
5、认真开展了“双联”和扶贫建整工作。双联工作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市美印厂改革改制,并利用规划优势实现了土地的开发和增值。扶贫建整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着力进行了基础设施和小康村示范点的建设,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围绕服务强化管理,城市规划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必须全过程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各环节,做到“既要把好关、又要服好务”。一年来,我们围绕“用好权、执好法、服好务”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视权力为责任,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管理,有较地提高了城市规划工作水平。
1、强化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建设部等九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郴政发[2003]3号),使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明显增强。11月下旬,为了全面了解各县市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的情况,我们与市政府督查室一起,对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督查,有效地促进了规划工作的开展。
2、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划报建“窗口”进一步得到完善,对重大规划项目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变“限时办结制”为“立等可取”,做到了责任明确,程序简便,服务快捷。努力实施“阳光规划”,所有规划审批项目都及时公开,有效地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同时,认真实行了规划专家评审制度,先后组织专家对90多个规划设计和重要建筑方案进行了评审。
3、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坚持严格把好规划审批关。进一步规范了规划管理审批工作程序,坚持和完善了集体审批制度,所有规划报建项目都及时召开局务会集体审查。坚持了汇签制,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责,实行层层把关。坚持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一书两证”制度。一年来,共受理规划报建项目1224个,发放选址意见书2件;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175件,总面积837万平方米;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193件,总面积158万平方米;发放私人用地规划许可证428件,面积4.5万平方米;发放私人工程规划许可证353件,面积11.5万平方米。
4、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继续开展了规划法律、法规宣传。认真清理和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年内共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13件,办理回复市长公开电话72件。继续加大了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238件,其中,单位51件,私房187件;查处违法建设面积99140平方米,其中:单位80522平方米,私房18618平方米;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87份;下达处罚决定书136份,其中拆除通知90份,总面积6666平方米;组织2次拆除行动,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包括自行拆除)4357平方米,拆除违法铺设电缆线400余米;处理结案90件,其中行政罚款处罚46件,违法面积48768平方米,收缴罚没款24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
5、认真开展了规划设计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规划设计工作有效开展,全年共完成规划设计项目100 多个,产值290多万元。建筑设计工作基本稳定,积极开展了改革改制工作,共完成设计项目97个,产值178万元。城建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共完成重点建设项目建档54个,签订《报送工程档案责任书》141份,参加竣工档案的审核、备案及档案的接收227项,颁发《档案合格证》103份,接收规划管理档案2861卷,整理档案3021卷,消毒入库归档2367卷,被评为省城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6、加强了规划基础工作。局机关和城建档案馆搬迁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加快了规划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湖南规划信息港郴州分站。完成了市城区1:1000地形图测绘,对老城区约40平方公里地形图进行了修测、补测,建立了1:500地形基础数据库,并进行了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信息系统的前期方案、单位协调及成果演示工作。
三、围绕中心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了经常性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突出抓了对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同时,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了“三个倍加”学习教育活动和“四五”普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认真贯彻“三个代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
2、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继续推行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开展了“三优一创”和“两个务必”、“两个提高”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抓党员干部教育,组织播放电教片17场次,积极开展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郴州市市民文明读本》等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活动,并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观湘南暴动纪念馆、邓中夏烈士纪念塔,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内共发展党员2名。认真组织了“七一”表彰活动,共表彰红旗基层党支部1个,模范党员16名。
3、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市人防办的典型经验,切实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严格实行了考勤制度,狠抓了工作日全日正点办公考核。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禁赌工作。
4、继续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教育、监管力度,加强了治理红包礼金、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工作,建立健全了局干部职工定期报告红包礼金情况制度,建立了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继续严格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局党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积极开展了“三看三想”专项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副处级干部到桂东县黄洞乡访贫问苦,并捐款5500元;组织全局干部到郴州监狱参观;组织到市美印厂开展了慰问下岗职工、贫困家庭活动,共捐赠慰问金1100元。同时,扎实开展了“两个务必、廉洁从政”教育活动。联系规划工作实际,开展了深刻的党课教育,并组织实施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形式,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廉,慎独自律,收到了明显成效。
由于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2003年我局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能,积极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当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城市规划工作还没有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宏观性、前瞻性研究不够;实施阳光规划,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任务繁重等。
2004年,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团结实干,开拓创新,为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