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市住建局下属二级机构,单位在编4人,实有4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
部门主要职能有(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
(三)负责对招投标中心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有关法规政策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投标中心项目审查意见的备案,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工程各分部分项费用最高限值的审定。
(五)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当事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
(六)负责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评委库,审核评标专家资格,对评委进行培训和考核管理。负责对各类预选库的管理。
(七)负责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统一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准入,负责对投标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构成不良行为、疑似不良行为有关材料的审核把关。
(八)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审批、备案。负责对招标组织形式申请的核准。否决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定标结果。
(九)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十)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万元,其他收入31.57万元,上年结余1.75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2万元。
(二)项目支出
根据国办发[2000]34号、湘建建[2013]18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的通知》,2018年财政资金安排招投标稽查工作业务工作经费8万元。用于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对城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经费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合理到位。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度无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资产管理体制,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办公室2018年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化两型”“三量齐升”的总要求,着力在项目建设招投标等方面下功夫,较好的完成了主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全年实施全年监督各类招投标活动66项次(施工招标33项,监理招标9次,勘察设计招标5次,检测招标10次,货物采购招标5次,代理招标4次),其中施工招标33项,比16年减少21项,降幅38.9%;中标价9.5亿元,减少4.9亿元,降幅34%;受理直接发包备案100起(施工直接发包备案51项,监理48项,检测1项);其中房屋建筑施工直接发包备案47项,比16年增加16项,增幅51.6%,建筑总面积300.8万平方米,比16年增加120.7万平方米,增幅67%,工程造价48.9亿元,比16年增加24.7亿元,增幅102%;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1次,标后稽查2次,发现问题项目40个,以政府名义下发督办函11份,营造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招标代理管理,规范代理市场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投诉案件大幅降低,全年仅受理投诉案件1起。招标项目100%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应公开招标项目招投标信息100%在政府指定网站公开发布,100%实施了公开招标。通过严把资料审查关、严把招投标程序关、严格招标文件备案、严格现场监督、严格信息发布、开展招投标稽查等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因单位财务工作到位,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以内,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2万元。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再加之绩效目标明确,人、财、物资源使用合理,始终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有效推动了招标办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单位人数有限,资产管理缺乏明确的管理部门。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大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的执行力度,由办公室牵头,主任为工作负责人,拟定资产类别盘查计划,加强对资产的把控。
附件: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管理表(招标办).DOC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