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地开展城乡规划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精心编制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1、继续开展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从2004年开始的《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修编工作,已完成《郴州市城市发展空间战略规划》、《郴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2020) 纲要》。《纲要》已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城市人口规模与用地规模论证报告已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待审查后报建设部审批。
2、加快详细规划编制进程。组织编制并审批了高铁新区、骆仙铺片区、同心河风光带、南塔公园、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省电信公司电缆厂、栖凤渡镇煤炭塌陷区等70多个详细规划项目,完成了武广客运专线郴州片区核心区城市设计,珠江大道、郴资桂大道、云松路交叉口大型立交桥交通组织分析与论证等60多个项目论证与选址工作。
3、进一步加强专业规划的编制。组织完成了新城区河流管线规划,城区四个主出入口景观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城市户外广告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燃气规划正在编制中。
4、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是编制了《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划方案已于2006年11月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二是积极开展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规划的上报和普查工作。成立了郴州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评审组。苏仙区岗脚乡岗脚村、北湖区鲁塘镇陂副村、汝城县城关镇和桂阳县正和乡阳山村已完成申报工作。三是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取得了显著进展。如义帝祠修复工程,郴阳八景之一“龙泉烟雾”恢复建设工程,北湖公园周边及环境提质改造工程。规划建设的香雪大道民俗区,郴州大道后现代建筑区,龙泉路湘南风情康居园初见成效。一大批新型住宅小区深受市民喜爱,城市景观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增添了城市的文化气息,丰富了城市的内涵。
5、各县(市)城镇规划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临武县城镇体系规划已批准,嘉禾、桂阳、资兴、永兴等县(市)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桂阳、嘉禾、桂东完成了近期建设规划,临武、宜章、桂阳、汝城、嘉禾等县正按程序进行县城总体规划修编。
6、加强对全市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工作的指导。举办了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培训班,编印了《关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全市新农村建设与村庄整治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如苏仙区街洞村、北湖区雷大桥村、嘉禾县雷家村、桂阳县火田村、永兴县马仰村、汝城县金山村、临武县贝溪村、资兴市田心村、宜章县水浸窝村、桂东县敖山村、安仁县桥石村等在新农村建设整治中均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已编制完成109个村庄整治建设规划。
7、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有进展。完成了城市规划信息系统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将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数据处理后,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初步实现计算机文件打印与出图。
二、务实求新,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年来,我局围绕全市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深化管理,主动衔接,搞好配合,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
1、筹划成立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为进一步实现规划决策的民主科学,发挥其公共政策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我们一是广泛收集各地规委资料,探索适应我市的规委运作模式;二是拟订我市规委、专家委组成人员名单,起草规委运作的相关制度与文件,报市政府审定;三是市人民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抓紧成立县市规划委员会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06]168号),我局认真督促各县(市)筹备成立规委的工作。
2、积极推行阳光规划。规划报建由市政务大厅规划窗口统一受理,限时办结,所有规划审批项目都及时公开。实行规划公示、公告制度和听证制度。今年,北湖公园改造工程和燕泉河、同心河治理工程都举行了规划听证。同时,实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论证评审制度,先后组织了柿竹园有色金属科技工业园白露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湘南民俗风情街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郴州海关新院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等78个重大项目的规划及建设方案评审和技术论证。
3、私房规划管理有新的突破。随着城市发展,我市中心城区一些村庄被圈进建成区,成为密度大、环境差的“城中村”。为此,我局提出了 “尊重历史,把握现状;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因地制宜,因循递进”的工作思路,对临街及重要地段私房采取了私房联建试点,并对联建私房进行了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外墙装饰)的标准严格控制。对城中新村建设采取四统一(增加统一基础施工)的标准要求,对村民建房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如冯家、六角坝、同心桥等村民小区建设,均已取得初步效果。通过积极的引导建设改变了原来私房建设的随意性,提高了私房建设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
4、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的规划报批。一年来,我们严格把好规划审批关。坚持会签制,进一步明确了局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职责。坚持集体审批原则,实行局业务例会审查制度。坚持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全年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龙泉名邸、公安局新院、司法局搬迁、海关新院、锦泰山水缘、颐豪绿谷、白露塘牧场组团、金海岸渔业基地、高铁新区郴州站、华润B厂二期工程、温州工业园、栖凤渡镇煤矿沉陷区红枫小区、 出口加工区等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审批工作,今年共受理1720批次项目报建,为219栋建筑进行了放线放样,为277个项目进行了地形测绘和竣工测量。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份,用地面积60.6万平方米,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47份,用地面积578万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67份,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
5、认真开展规划建筑设计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今年,市建筑设计院除抓好改企建制攻坚工作外,还克服重重困难,完成设计项目81个,实现产值180万元。市规划设计院完成规划设计项目98个,实现产值592万元。市城建档案馆对73个重点工程项目的城建档案资料进行了跟踪指导,接收工程档案248卷,收回工程档案备案表71份,接待档案查阅人员216人次,档案利用569卷(次),整理清毒、归档入库工程档案1125卷、录象3卷、照片45张,发放档案合格证80个,实现收入55万元。
三、加强法制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为适应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完成了《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郴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规定》,起草了《郴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理规定》,完善了《郴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郴州市报建受理单及申请表》,规范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格式及内容。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局业务例会制度》等制度,为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规划强制性条文。重申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实行规划调整程序化报批制,避免规划调整的随意性,同时严格控制容积率,严禁随意提高土地开发的强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产生。三是重视开展城市规划的宣传教育。今年4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城市规划宣传月活动。4月1日,在中心城区设立了4个宣传咨询点,共接受市民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并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在郴州电视台图文并茂地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编辑出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汇编》,共收集68部法律、法规及规章。该书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既是规划工作者的工作指导,也是社会各界了解城乡规划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四是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我局行政执法依据共11项,其中法律1项,国务院行政法规4项,地方性法规1项,部门规章5项;行政执法职权中,行政许可共8项,行政处罚共6项,行政强制共1项。并于10月18日在郴州日报向社会公布。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今年,查处违法案件立案108件,查处违法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单位50件,违法面积17万平方米,私房58件,违法面积3万平方米,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8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6份,其中拆除通知书14份(申请法院强拆1次),行政罚款处罚52件,共收缴罚没款80.6万元、行政诉讼应诉1件。重点查处了北湖公园改造工程、龙泉名居、柴油机厂安居工程、南街刘梦彪、刘梦豹等联建私房、白鹿洞村7组安置房等违规建设。六是认真做好信访和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安排的通知》,公布了领导信访接待日。今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4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3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会提案23件。
四、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为了保证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建设部和监察部决定用2年时间在全国统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今年,我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设立公布了举报电话,到各县(市)进行了规划效能监察的调研工作。实行了规划效能监察员制度,我市被省建设厅确定为全省首批试行下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六个城市之一,刘元生同志作为省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到常德市进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省城乡规划督察员何家伏于8月16日至19日,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进行督查,根据督察员提出的意见,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10月29日至30日省人大环资委、省监察厅、省建设厅联合对我市进行了城乡规划执法调研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我市规划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制度建设日趋完善,规划效能明显提高。对目前存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规划编制经费投入不足、规划审批与批后管理脱节、处罚力度不够、违法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审批管理中对选址意见书的发放重视不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我局分别两次召开局务会议进行认真的专题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1、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以开展“争先创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扎实推进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今年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播放了电教片12场次,上党课1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年内发展党员1名。开展“七一”表彰活动,表彰红旗支部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模范党员13名。
2、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递交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根据人员调整情况,重新下发了《中共郴州市规划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二是夯实基础,党风廉政宣教工作长抓不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制度,购买宣传资料,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及宣传教育的责任机制。三是启动治理规划系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四是严格查处追究违纪违规案件和行政过错责任案件。
3、注重干部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完成局机关公务员登记工作,通过全省公务员公开统一招考录用2名人员。加大干部培训力度,2人获硕士学位,47人参加计算机培训,60人参加“五五”普法和干部理论考试,60人参加公务员继续教育和专业职称继续教育,2人分别参加了市委党校中青班、科长班的学习,通过这些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4、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今年成立了市城建档案馆工会,市规划设计院工会正在筹建中。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了喜闻乐见的活动,加强交流,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今年“7.15”、“7.26”洪灾中,我市部分县市和市区损失惨重,为搞好灾后重建工作,我们提出了灾后村庄及水毁房屋的规划建设方案,并编印了《郴州新农村建房图集》、《新农村建房图集》20套免费提供给各县(市、区)和水毁房屋户,同时,为倒房户灾民房屋重建设立了“特别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审批了122户灾民房屋报建。另外,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全年,扶贫帮困捐款2.5万元,衣物144件,为建整扶贫联系点永兴马仰村集资8万元,并完成了环村路、新村路及农贸市场的详细规划,帮助该村改善村容村貌。
5、建筑院改制工作取得实质进展。2004年开始的建筑院改制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进展缓慢。今年下半年,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郴州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工作有新的突破。目前,市政府对该院改企建制方案进行了批复(郴政函[2006]185号),并对方案的实施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意见,2007年3月之前,争取完成改制工作任务。
2006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政治学专业学技术的风气不浓,导致业务能力不强,工作水平不高;二是对建筑单体审批比较注重,但整体意识、全局观念不强,缺乏对区域特色的研究,规划的调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三是规划执法力度不够,审批与批后跟踪管理有脱节现象;四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能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五是科室之间工作衔接沟通不够,有些职责不够清晰,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打好基础,创新环境为主线,认真抓好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夯实管理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以科学规划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