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管理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单位在编37人,实有75人,其中在职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建设市场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13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房产开发和管理政策、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承担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承担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市城镇减排的责任。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的协调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计划立项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及乡、镇、村庄建设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8年财政安排行政经费部门预算519.44万元,年末追加295.99万元,其中:配套费安排160万元,执法维护经费96万元,门面返租收入9.49万元,2018年市直单位增人增资26.06万元,2018年市直单位基本工资调标增资经费4.44万元。
(二)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年初安排项目经费176.7万元,年末追加2995.88万元,项目经费包含:
城市双修双改工作经费50万元,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8万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费24万元,两供两治工作经费8万元,城区设施办工作经费4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评审费30万元,湖南省建筑工程技术博览会参展费16.7万元。
追加混凝土搅拌规划编制费20万元,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款450万元,海关路工程款1000万元,图审费821.13万元,梨树山防洪渠黑臭水体整治应急工程520万元,郴州市新世纪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郴江大道石榴湾段西侧土地项目纯收入162.4万元,《湘南民居标准图集》印刷资金12万元,考务费10.35万元,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奖励资金1万元。
2018年1-12月份项目实际支出2349.36万元,项目支出包括:城市双修双改工作经费50万元,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8万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费24万元,两供两治工作经费8万元,城区设施办工作经费40万元,专家评审费12.37万元,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款450万元,海关路工程款1000万元,图审费719.29万元,混凝土搅拌规划编制费20万元,湖南省建筑工程技术博览会参展费16.70万元,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奖励资金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款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6.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2万元,比上年度有所减少。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二)管理情况分析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资产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手册》,系统阐述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年初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全年的审计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
(一)抓好“城市双修”,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入贯彻落实《郴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全力争取国家、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推进市本级、资兴市、桂东县、梅田镇、流峰镇、热水镇等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行“一线工作法”,在建项目促进度、保安全,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前期项目积极协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尽快开工。严格落实业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施工单位落实的多方责任主体,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强化调度举措,通过采取专题调度会、项目推进会和现场办公会等有效办法,着力解决杆线搬迁、征地拆迁等项目建设突出问题。按照“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协调调度力度,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并指导做好项目包装工作。加快两供两治建设,对仍未开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督办。
(二)抓实“农村双改”,助推脱贫攻坚。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抓好“农村双改”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农村危改收尾工作。做好宜章、汝城、安仁3个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收尾工作,继续推进剩余7个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在2019年基本消灭全市农村危房,切实保障好农村住房安全。二是加快农村环境整治进度。加大指导调度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保质保量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村镇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厕所“旱改水”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新建住房水冲式厕所建设。三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跟踪落实好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评审工作,尽快出台《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条例》,健全名镇名村保护机制。四是加强培育扶持力度.加大建制镇综合试点资金奖补力度,加快推进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美丽宜居村镇品牌,成功申报一批国家和省级美丽宜居村镇。
(三)守住质安底线,提升质安水平。将“保安全”、“保稳定”作为工作总基调,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管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一是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照住建部督查的重点内容,切实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监督执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行一、三季度以项目质量安全为主的集中督查和二、四季度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建管工作为主的层级督查工作模式,强化特护时期和重点地区的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二是全力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按照“一单四制”工作要求,认真梳理重大隐患类型,全面排查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以“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进行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销号,确保实现隐患排查整治的闭环管理。同时,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集中整治施工和监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岗履职等突出问题,做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违法事实查处到位,典型案件曝光到位。三是深入开展扬尘专项治理。督促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运用停工整改、记取不良行为、立案查处等等措施,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将工地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6个100%和一个监测仪”目标,保障我市成功创建空气达标示范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强化市场监管,促进行业发展。落实政策、强化监管、优化环境,推动建筑业企业在有序的环境中做大做强。一是落实减负政策。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减负政策落实到位。争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支持,避免政府投资项目中恶性压价行为;认真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严格收取和返还,对超标准收取和未按时返还的,及时督促整改;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障金项目。二是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关键岗位履职为重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舆论宣传和典型曝光,给予震慑和警示。三是加强诚信运用。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汇总、分类处置,确保诚信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加强诚信评价结果的运用,对失信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酌情加大执法频率和惩戒力度,必要时可采取限制竞业措施;对诚信正面典型,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办事流程,优先评先评优,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因近几年本单位人员调动频繁以及固定资产价值限额调整等原因,导致少部分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核销,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二)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