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通过提升我局规划编制水平、完善规划管理服务措施、健全规划效能监察机制、落实规划监管责任,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和规划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抓业务,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一)重点抓好规划宣传,规划理念深入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我局积极行动,制定了《郴州市规划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若干意见》,并将2008年定为城乡规划法宣传年,2008年1月定为城乡规划法宣传月,精心组织安排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规委部分成员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人参加建设部召开的《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二是在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中,我局协同郴州电视台分别对代表和委员就“人大监督”和“参政议政”(规划公示与公众参与)作专访;三是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牵头,召开了郴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在郴的9大新闻媒体、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规委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四是设立宣传咨询点,接受市民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五是2008年4月由市规划协会牵头,组织了各县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及市直和两区相关部门规划负责人和中心城区三镇一乡分管规划的负责人培训班。通过这些大张旗鼓的宣传和组织学习,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良好的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建设单位懂得遵法举报,用法维权,依法建设。
(二)切实抓好规划编制,深化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划是建设的蓝图,是控制引导城市发展的基础和依据。我们按照以总体规划为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体、修建性详细规划为保障的规划编制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工作。
1、总规修编取得新进展。2008年10月21日,郴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汇报了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修编方案、新城区(板桥—白露塘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郴资大道城市景观设计方案,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市规委成员的意见,目前修编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
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覆盖率不高的现状,2008年我局重点组织编制了新城区核心区、九子塘地区、船洞地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郴资大道城市设计,进行了郴州出口加工区办公、生活及配套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梨树山综合居住区、东湾小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完成了对旧城区、下湄桥东部地区、北湖岭地区和白水分区组团等规划成果的审查。2008年底,我市的控规覆盖率已接近60%。
3、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成效显著。2008年完成了梦里故乡、丽景山庄、龙形居住小区、燕泉河三期综合治理等47项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完成了城市防洪、城市消防、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电信工程、绿地绿线、住房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正在编制的有户外广告、给排水、公共交通、燃气、商业网点、城市报刊亭点等专业规划。完成了《郴州市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8年和2009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了《郴州市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5)》。同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编制完待省政府审批。
二、履行职能抓管理,严格推进城乡规划全面实施
俗话说,“规划工作,三分在编制,七分在管理”,我局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较好地发挥了规划的龙头作用和公共政策作用。
1、科学选址,严格下达规划条件。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注重现场踏勘,认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项目定点、布局和用地范围提出具体要求,按照审批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完成了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城区管道天燃气储备站等用地选址工作,核发新世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湘南技工学校扩征等33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面积约72万平方米。二是对城市规划建设区内的各宗土地在招、拍、挂前我局均认真研究规划条件,将规划条件及附图作为土地出让的法定附件,严格遵守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2008年,为市土地储备中心、郴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下达或者修改规划条件95份,为尚书峰景、福运新村等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5份,面积157万平方米。全年共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520个,用地面积304万平方米。
2、谨慎把关,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审批工作。坚持项目规划审查业务例会集体审批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效能七项制度,对工业建设产业项目逐步试行并联审批制度。全年共召开局业务例会45次,认真组织了荣泰花园、御璟城市花园四期规划、郴州技师学院整合规划、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华宁春城、龙凤嘉园规划等63个重大项目的规划评审和技术论证。完成了香雪公馆、鸿翔·尚城等高层住宅楼建筑方案的审查及湘南麻业有限公司、市彩色印刷包装公司等单位经济适用房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96个,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加大城中村村民安置规划用地选址及审批力度,完成了龙门池村、磨心塘组等村组的用地规划选址,完成了朱家湾组、铁桥组等村组的规划调整和审批工作,办理私房审批341件次。
3、加强对各县(市)工作指导,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我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组织完成宜章县总体规划调整初步审查、永兴县总体规划修改前期审查;与安仁县衔接,听取安仁县总体规划调整理由、调整重点及意向;督促各县(市)加紧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县(市、区)村庄布局和整治规划进展较快,已完成240个村庄规划。二是多次组织召开两区分管副区长等参加的规划管理座谈会,代拟了《关于市规划区范围内部分镇乡村委托北湖、苏仙两区进行规划管理的意见(试行)》,并经市政府批复实施。三是深入8个县现场踏勘,完成县(市)9个污水处理厂初步选址和统一打捆上报工作,省建设厅已对县市9个污水处理厂的选址进行了批复。四是组织各县(市)规划管理人员到市局跟班学习3批次,培训人员19人。
三、落实责任抓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规划
1、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实施,我局积极贯彻市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规划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实施阳光规划。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的规划网站建设,主动将规划信息和公示项目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二是公开办事制度。编印了《郴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指南》,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机构、办事人员、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投诉方式,以方便群众办事。所有报建审批项目由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首席代表,负责规划报建咨询、接待,全年受理报建项目1018件次。三是加大规划公示、听证和公告力度。按照《城乡规划法》和《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细则》,加大了项目规划公示力度,对可能对相邻单位和个人利益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均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整体外观设计效果等情况在项目建设工地及规划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召开了“龙泉名都(奇石馆)”、“星原小区”规划修改等听证会5次。全年办理项目现场或网上公示80个,工地公示30个。
2、加强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08年由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21件。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领导班子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将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科室,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调沟通,按时进行书面答复。建议提案的办理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2008年12月1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与会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起了很好的督促、推动作用。
3、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暨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2008年5月份开始,市政协委员成立了以市政协刘广明主席任组长,曹行达副主席任副组长的19人民主评议工作组,就城市规划整体执行情况、政令执行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廉洁高效、优质服务情况以及依法审批规划建设用地情况等五个方面对我局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为期7个月的专题调研和民主评议。对市政协的民主评议,局党组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拟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并积极配合评议工作组,认真做了工作情况汇报,协助做好座谈调研和外出考察工作,围绕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评,并写出了自评报告。在整改阶段,局党组认真研究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大会,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市委开展的“解放思想、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活动,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下企业,认真开展调研和现场办公,上门为基层和企业服务,对照检查,剖析局内部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解决了部分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学习和整顿,强化了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整体素质。12月31日,政协郴州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我局城乡规划工作和机关作风召开了评议大会,肯定了成绩,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差距,推动了规划工作有序协调健康发展。
四、严格执法抓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1、加强规划管理制度建设。2008年为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我局积极研究制定了《郴州市实施<城乡规划法>若干意见》,在《湖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出台之前实行;制定了《郴州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指南(工业建设项目)》、《郴州市城乡规划指标参数计算规则》、《郴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遗失补办暂行规定》,草拟了《郴州市个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规划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违法建设。
2、规范放验线和竣工验收管理。所有项目放线验线,实行由局建筑规划科、技术服务中心与法规监察室共同现场按审批资料进行,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程序审批,再作调整,否则不予放验线。全年为134个项目进行了放线放样,为229个项目进行了地形测量和竣工测量。竣工验收由法规监察室、建筑规划科、园区规划科和技术服务中心共同进行,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未处罚前不予验收。对43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规划验收,发现并查处了17件违反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的竣工项目。
3、建立健全信访监督制度。一是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聘请规划监督员,并邀请规划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规划政务工作。二是加大领导批示件、市长交办件、来信来访办理力度。我局共收到领导批示件39件,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32件,来信来函等信访件123件。三是规范了信访案件查处程序和办理流程。建立了信访登记台帐和信访案件承办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时间,落实了信访受理责任。实行“四个负责”,即专人负责接件、督办、交件,主要领导负责提出办理意见,承办科室负责回复和抓落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把关。四是建立与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交办制等制度,使信访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4、强化监管,加大规划执法力度。2008年,我局十分重视规划日常巡查监管,明确实行责任分片包干,并强化包干责任。实行违规报告制、案件查处制、责任追究制,确保违法案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一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紧张的前提下,我们千方百计增加执法力量,聘请协管员4名,按要求对30多名局机关干部所持执法证进行了换证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出示执法证和工作证。二是采取措施强化批后监管,出台了《郴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规划监管网络体系建设。三是会同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对城区违法建筑、报刊电话亭、大型户外广告等构筑物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建立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巡查力度。2008年共巡查出23起违法建设项目,并依法处理。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立案60件,其中单位29件,私房31件;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64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9份,罚没款到账280万;重点查处了王礼青、邓嗣州、肖贤书等10户私宅违法建筑;8月份申请市政府强制拆除了曹灵莉等4户重大违法建筑,有效震慑了一批重大违法建设项目的产生。
五、求真务实抓服务,排忧解难促发展
1、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开展灾后调研。冰雪灾害刚过,我局制定《冰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组织7个小分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服务专题调研工作。小分队深入到有色金属工业园等30多个单位对园区重点企业、受灾居民、国家及地方电网、城市基础设施及已审批规划项目地质灾害预防等等进行了解,收集了大量的基础资料和照片,组织分析并归纳原因,指导灾后重建,受到许多单位的好评。
2、务实开展园区调研,解决实际问题。产业园区的规划管理是2008年我局工作的重点,对产业园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跟踪服务制度。我们一是重点跟踪服务了台达电子(郴州)公司、海志电源、湘金矿业、金贵公司一步炼铅、粮机公司等项目。二是针对开发区无产业发展用地的问题、园区内村民安置矛盾突出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分别开展调研,收效显著。完成专题报告《关于长冲区域是否纳入开发区建设用地的意见》;完成了《园区内村民安置用地情况调研报告》;解决了湘金公司、天地实业、郴州粮机等公司和开发区内原安置户的用地及建筑无合法手续等问题;落实了23个组的村民安置规划问题。
3、圆满完成了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工作。2003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始改企建制,该院在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指导下,经过五年的努力,落实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妥善解决了全院53名职工的安置问题和27名退休人员的退养问题,较好地解决了职工的医保、社保问题,随着新组建公司的挂牌、职工身份的置换和档案移交,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工作在2008年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4、扎实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2008年5月27日,全市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动员大会,会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传达贯彻,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印发的《2008年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总体方案》的要求,一是成立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并设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日常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做到领导力度、具体人员、目标责任、监督检查“四到位”。二是主动牵头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和北湖、苏仙两区人民政府研究整治违法乱搭乱建问题,并形成了综合意见。三是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引导规划建设行为。牵头制定《清理和解决城乡规划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并代市政府草拟了“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方案和通告”,为规范私人住宅建设行为,草拟了《郴州市私人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推动了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四是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程序,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改革项目规划编制办法,简化技术审查环节,试行产业项目规划管理全程服务和代办制。五是认真搞好调研,2008年5-6月,市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我局的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就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出口加工区)等6个县区、良田等10个乡镇和嘉禾周家村等11个村进行了重点调研,还就农民安置建房和私人建房、规划执法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作为清理和解决城乡规划问题的牵头单位,6月份我局会同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和北湖、苏仙两区政府开展违法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通过摸底调查,基本掌握了全市违法建设情况,据初步统计,违法建设项目共477个,违法建设面积15.8万平方米,其中私人住宅(包括村民住宅)385户,违法建设面积约5.8万平方米。通过摸底调查,确定了全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思路、方法、步骤。
六、坚持不懈抓廉政,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全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全年组织学习讨论数十次,65人次参加“五五普法”学习考试。前段时间学习贯彻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近又组织全局认真学习了市委书记戴道晋同志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全局的工作,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2、坚持勤政廉政,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周密、落实到位。局党组与各县市规划部门和局属单位落实了《市规划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认真督查各县市规划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执行情况。二是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财务、人事、业务等重大问题坚持做到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业务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和作风督察,对外部收集的意见和内部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间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2008年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任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在班子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班子整体对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学风不够浓,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二是在机关作风上存在文件多,事务多,沟通少的“二多一少”现象,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指导不够;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还不够强,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套措施和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等。对于这些问题,我局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保持“不甘落后、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知难而上,在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郴州建设成为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这一总体目标,努力更新三个理念,切实抓好五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科学规划、和谐规划、阳光规划、法制规划,为实现郴州科学跨越发展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