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与地方规章;根据授权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执行殡葬法规及规章的情况;负责市直殡葬事务管理,协调和处理市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负责指导县(市、区)殡葬改革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85.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85.3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共支出85.33万元。 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概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33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6年2月2日
表1、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郴州市殡葬管理处2016年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