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配套园林景观工程已由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投资[2016]10号批准建设,宜章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宜招标核[2016]21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宜章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章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配套园林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宜章县玉溪镇宜章大道东侧(宜章县公安局对面)
2.3 建设内容:道路、园林绿化、广场、河道、照明、围墙等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道路、园林绿化、广场、河道、照明、围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还须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项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控制价:9533589.00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如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公章清淅的扫描件报名: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其B 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及质量员1人岗位证书、安全员C证,2016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和关键岗位人员2015年7月-12月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和密码。
6.2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最后一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6:00时。
6.3 报名地点:宜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章县政务中心临街大厅三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宜章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373005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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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章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宜章县环城西路20号
联 系 人:封加军
电 话:13973536773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中颐大酒店1307室
联 系 人:廖劲松
电 话:15387350310
传 真:0735-215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