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承担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的事务性、技术性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我中心核定编制数18名,其中:全额编制10名,自收自支编制8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8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支出预算包括10名全额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公用经费以及上级补助拨款项目专项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9.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2.03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2.0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9.5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余,其中:公务接待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3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79.03万元,系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33万元,系保障单位为完成项目运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