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管理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为隶属于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新纳入财政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建设市场提供监察保障,查处建设市场各方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实有在职人数27人,其中安置退役士兵2人,另有临聘人员6人。单位退休人员4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全年总支出515.0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单位全年总支出515.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438.78元,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6.2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全部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事业发展目标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二)管理情况分析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仔细盘点各类实物资产,保证账账、账实相符。严格遵守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配置标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支队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总体部署,严格按照支队《建筑市场执法工作要点》和《建设工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规定》的要求,强化对建筑工程的执法监察,坚持执法与管理并举,重点监督与面上巡查相结合,群众举报、部门抄告与主动检查相结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事前指导、事中防范、事后查处、跟踪服务相结合的执法监管机制,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执法效能得到了不断提高,有效维护了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学习,进行财务收支全面预算,规范部门收支平衡,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进度进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